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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辦案民警介紹,秦、楊等人組成網絡推手團隊,伙同少數所謂的“意見領袖”、組織網絡“水軍”長期在網上興風作浪、炮制虛假新聞、故意歪曲事實、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嚴重擾亂了網絡秩序,其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秦志暉、楊秀宇二人對所做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二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1日《人民日報》)
“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算是為秦志暉、楊秀宇二人的所做行為定了性。而這兩人之所以能引起多方的關注,那是因為他們的犯罪行為對于當下的網絡環境整治有著深刻意義。近年來以秦、楊等人組成網絡推手團隊利用網絡平臺擾亂網絡秩序獲得高關注度并借此謀利。而很多“自媒體”不明事理,自發性地轉發謠言,也成了秦、楊二人“網絡營銷”的炮灰和幫兇。這反映的是網絡媒體特點的利弊整合以及把關門檻的限制問題。
網絡媒體區別于傳統媒體,其影響力的深度和廣度更占優勢。網絡傳播省略了傳統媒體傳播過程的中間環節,能讓信息實現瞬間同步,而互聯網在線資源的共享特點,也讓當下興盛的“自媒體”實現了一對多的資源共享和信息傳播,使得“自媒體”強勢崛起并成為流行。同時網絡中傳播的信息可以無限復制,使得資源的傳播范圍更加廣泛,因此“自媒體”對于對信息的傳播上就存在一個是否越界的問題,尤其是在“造謠生事,炮制虛假新聞”已經成為網絡一害的當下,“自媒體”更應謹慎用語切不可認為網絡就是可以肆意作為的場所。
講到網絡虛假言論的危害就不得不提到網絡“水軍”的作用。網絡“水軍”可以說是一個上了年紀的新名詞了,這是一個伴隨互聯網發展的存在已久的“新行業”,主要指受雇于網絡公關公司,為他人發帖回帖造勢的網絡人員。但人們對這個“職業”的認可度卻并不高,所以仍然有人對其不熟悉不了解。但不可否認的是,網絡“水軍”已經成為一股潛藏在網絡信息化時代的暗潮,是網絡語言規范化和網絡犯罪打擊力度遇阻的頑疾。同時網絡頑疾的恢復性又極強如同病毒分裂一般,是真正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因此網絡環境的整治仍然是任重道遠。
在相關新聞報道網絡“水軍”的境況時,常與之相關聯的必是“編造輿論負面消息、發動低俗炒作宣傳、以及制作虛假新聞造勢”等涉及相關方利益的惡性事件。所以人們對于網絡“水軍”的態度多帶有貶義的觀念。針對網絡水軍刻意散播的虛假消息,往往不明真相的公眾會信以為真,不假思索地進行轉發和評論,而在信息傳播過程中很多負面的東西會被惡意夸大。信息傳播者對于信息內容選擇底線的不自律和對信息真實性的不斟酌,使得信息失真成了一種趨勢。而那些未經驗證的假消息在不脛而走之后,又會給社會帶來負面輿論的二次傷害。
以秦志暉為首的“秦火火”團伙曾經編造了一系列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謠言,如: 動車事故外籍死者獲賠兩億;紅十字會2011年份捐款嚴重縮水,強迫公務員募捐;羅援兄弟任職西門子;李雙江之子非親生;攻擊張海迪妹妹及其國籍問題;抹黑雷鋒形象等,這些都是“秦火火”團伙犯罪的證據。
我們應該感謝在網絡高速發展的這個時代,網絡平臺所提供給我們的這么一個獲取知識增長見識的重要途徑。但是我們在感慨網絡信息的豐富性和全面性的同時也應該杜絕假新聞,不可尋釁滋事。我們要注意在對傳播信息的內容上,選擇慎重把握,不可無事生非或將信息斷章取義以免誤導信息受眾,避免助長擾亂社會秩序的不良風氣。(中國臺灣網網友 周成洋)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