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跡遭“黑手”都是法治疲軟惹得禍
近來,國內頻頻爆出文物受損事件,從武當山“最強到此一游”到北大花神廟變“許愿墻”,從民國建筑金陵臺、妙高臺被“強拆”到五座先秦古墓被毀。文物古跡被損毀之事層出不窮,究竟是國人素質有待提升,還是政府相關機構監管不力?而我們又能從那些已遭到破壞的文物遺跡中,得到什么啟示?(6月20日 中國新聞網)
國內古跡頻頻遭遇“黑手”,有的被“到此一游”,有的被強制拆遷,這些“黑手”的背后說是個人素質遠遠不能到達背后的真相,而法治的疲軟乃是直接的原因。有法可依,是保護古跡的第一條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乃是最切實而根本的。因為對于文物古跡的保護條例并非沒有法律,只是在違法成本上的低廉導致破壞者為所欲為。如果能夠將法治落實到底,將違法成本提升到必要的高度,古跡的保護自然而然就會納入并成為每個人的一種意識,反之,沒有法治的落地,任何條例只是空中樓閣。可見,法治疲軟乃是古跡遭遇“黑手”的根源。
古跡被損害的形式多種多樣,游客的隨地雕刻是一種直觀上素質低劣的表現,但景區的管理也必須跟得上,現代化的監控手段要運用到景區管理中,讓所有的人不敢去隨意雕刻,形成威懾才能收到長久之計。而對于古跡被強制拆遷,更應該落實的古跡保護條例的落實。各種古建筑是人類文化的瑰寶,如果連歷史都沒有敬畏的話,未來也將是一片蒼茫,如果連古跡都來不及保護的話,未來將是沒有任何根基的。而如何保護不僅僅是文物局的事,往往在現實中文物保護部門遭遇的不僅是尷尬,因為按照現行的保護條例,有的并非是古建筑保護范圍內,諸如被強制拆遷的梁思成故居就是如此,想保護卻不能保護。
當年,為了建設天安門廣場,著名的建筑學家梁思成奔走呼號,呼吁不能拆毀北京古城墻。并說,“五十年后買你們會后悔的!”可惜的是,五十年后,不僅沒有后悔,反而更加猛烈。自己的故居也被拆了!這何嘗不是一種悲哀呢?面對著古跡的頻頻遭遇“黑手”,各種網絡上的討伐和謾罵都將是無濟于事的,過過癮而已。因為沒有法律的強有力規范,讓古跡在合理合法的條件下存在,任何謾罵都不解決問題。比如對隨意雕刻古跡的人予以重罰并公之于眾;比如對開發商強制拆遷古建筑的行為納入刑法范疇內。這樣的條例才能有威懾力,這樣的執行才會有長久性。
當然,更讓人恐怖的是,在地方政府的發展經濟思維中存在著的各種情況都要服從于服務于經濟建設的理念。可以說,古跡頻頻遭遇強拆無非是為了GDP增加讓路。可見,法治的強硬也應該將地方政績的考核納入其中,不單純以數字增幅來考核一個地方官員的政績,而是以環保的民生的和諧的幸福的指標體系為基準,違反這些基準都應該打零分。而這個指標體系的最終打分的不應該僅僅是上級部門,而應該是包含著當地的人們群眾,這樣才能為保護古跡繃緊一根弦。(中國臺灣網網友 王傳言)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