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農夫山泉在北京就產品標準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時,與《京華時報》記者就標準問題進行了激烈爭執,現場發言屢被打斷。不僅于此,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在發布會指責北京“環境”問題,表示將放棄北京10萬用戶市場。(5月6日 人民網)
一個月前,沒人相信一個“賣水”的會和一個“賣報”的糾纏在一起,打了一場關于“標準”的口水仗。“賣水”的為農夫山泉公司,哪怕是在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其關于標準的問題似乎仍是說不清道不明;“賣報”的為《京華時報》,為了披露“賣水”的標準問題,連續27天、67個版面“反反復復地報道”,似乎有些不依不饒。
當然,關于標準的問題,也許不能怪農夫山泉說不明白,怪只怪筆者太過愚鈍——花了一個多小時,愣是沒把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衛生標準、質量標準還有一個內控標準之間的關系捋清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4日,農夫山泉北京工廠因標準問題,其桶裝水在北京市遭致質監部門的責令停產。再看看農夫山泉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的“在北京永久停產桶裝水”的決定,似乎也只是形勢所迫、順水推舟而已,并沒有讓人看到其中有多少“骨氣”的成分。所謂“不會為輿論暴力低頭”,不知從何說起。
客觀地說,一家企業如果遭致某媒體近一個月不停地質疑、追問,換做誰也受不了。畢竟,從掌握的話語權上來看,“賣報”的顯然大過“賣水”的。然而如果就事論事,筆者并不認同農夫山泉的“輿論暴力”論。拋開標準之爭不說,單從危機公關的角度來看,媒體如果有質疑,農夫山泉為何不及時地予以有力的回應,而非要等到27天后才高調地出來開新聞發布會?
如果說一流企業做標準、二流企業做品牌、三流企業做產品,至少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農夫山泉頂多也就算是一個二流的企業。如果其在標準問題上經得起推敲,也不會在經媒體報道后,北京的一個工廠就會因標準問題而被禁止生產。要知道,禁止你生產的不是媒體,也不是行業協會,而是有關部門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
因標準問題導致的農夫山泉公司與《京華時報》之間的相互掐架,對于我們廣大消費者來說未嘗不是個好事。看看國內的奶粉信任危機以及各層面的食品安全問題,其實質都源于標準——要么有標準卻缺乏有力的執行、要么標準定低了民眾心里沒譜、要么標準缺失亂象環生……許多問題離不開媒體的揭露、報道和跟進。如果企業自身及產品質量過硬,一定經得起媒體、輿論的質疑和追問,也經得住市場的考驗。至于深陷“標準門”的農夫山泉到底冤不冤,既然其已經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那么假以時日,也許司法部門會告訴我們一個客觀公正的答案。(中國臺灣網網友 黃國興)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