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走訪發現,沈陽多家殯葬服務公司提供“代理掃墓”服務, 其代理掃墓服務項目包括:鮮花一束、清掃墓地、供果三樣、上一炷香,完成后拍照證明,收費為500元。(東北新聞網 3月20日)
清明是二十四節氣中的一個,是一個祭祖掃墓日子,表達對逝者的一種哀思。但一些在漂泊外的子女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回到家鄉給已故的親人掃墓,這就有了“代理掃墓”的服務。筆者認為掃墓是很嚴肅而莊嚴地事情,到已故親友的墓地清掃、上貢品、焚香燃燭、燒紙錢、拜掃……這一系列的形式本質是為了表達對先人的尊重和悼念。如果說別人代替掃墓,就失去了原本的意義。清明節的本質應是表達對先人的懷念,而不應該流于形式。
作為一種傳統的習俗,隨著時代的發展,清明節掃墓的形式也并非是一成不變的,最重要的是心里要記得已故的人。如果單純因為嫌麻煩想偷懶,而選擇讓別人代掃墓,則會讓清明節“變味”。在市場經濟下,似乎沒有什么不可以交易的,但是這種民俗文化的功利化,應該值得我們反思和警惕。代理掃墓的盛行,更應該是看做金錢文化對非物質遺產文化的侵襲,在全民道德觀念日益下降的今日,傳統的情感底線也在逐漸的被侵蝕殆盡。
“孝”作為是中國重要的倫理思想之一,無論是對個人單元,還是社會群體來說,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意義和標本價值。故此,對于那些“代理掃墓”者來說,無論是在逝者墳頭前作揖磕頭、還是痛苦涕零,其目的只有一個:金錢!根據傳統“死者為大”的人倫觀點,緬懷逝者,寄托哀思;作為生者,應是自己真情實感的流露,所以難以想象,如果讓一群陌生人替自己在墳前行“掃墓之舉”,是諷刺,還是侮辱?不得而知。而對于“代理掃墓”這種行為,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需樹立正確的傳統道德理念和倫理觀念,要知道不是什么行為都可以被代理。唯有此,九泉之下的逝者才能得意安息。(中國臺灣網網友 諶馨悅)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