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了兩根價值30萬元的金條,焦急之下遇到了兩種態度。民警犧牲休息時間,查遍全程監控錄像;相反,撿到金條的銀行卻不著急,等著失主上門。“他們倒是報個警啊,也不至于我發瘋似地四處找!”(10月16日 東北新聞網)
銀行整日與金錢打交道,應該深知金錢對于儲戶的重要性,更應該在金錢面前不為所動,兩根金條30萬元,不是小數目,明知儲戶會著急,卻遲遲不報案,太過無動于衷,這種行為被指責不道德不為過,銀行有何資格和勇氣這樣擺譜,高傲的對待儲戶,客戶不是上帝,銀行也會丟了生意。老百姓拿著自己辛苦付出、努力勞作得來的血汗錢,存入銀行,是因為對銀行充滿了信任,銀行也應本著對儲戶負責任的態度,幫儲戶打理好錢,即便這錢還沒存入銀行,但儲戶踏進銀行時,就是選擇了信任,
銀行是窗口單位,是服務行業,更是老百姓信得過的機構。作為服務行業,應想顧客所想,還要超前預想,為顧客提供幫助,幫助儲戶管理好錢財,不單是管理好儲戶存入的金錢,對于顧客遺失遺漏的金錢更應該重視。銀行是誠信企業,是良心企業,儲戶將金錢交付于銀行時,連同自己的信任一起交付于銀行,銀行不該也不能不去履行應盡的義務。
如果銀行在第一時間報案,那么新聞中的民警就可以下了班早早回家休息,銀行是不差錢,可作為服務企業丟失了公德心,最基本的行為準則都沒做到,還有何臉面繼續為儲戶服務,無視客戶的企業,終將會被客戶拋棄。 (中國臺灣網網友 蕭蕭)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