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佛山市大瀝鎮公辦幼兒園招生時規定,要想報名入園必須是本地戶籍,或者外來人員在本地有80平方米以上且有房產證的住房,兩個條件都是硬性規定,沒用通融的余地。幼兒園和當地教育部門稱,此舉并非歧視外來人員,而是在招生人數有限的情況下,優先保障本地戶籍和可以買得起80平方米住房的外來工需求。(5月24日《人民日報》
把學齡前兒童能否入學和其家庭是否擁有80平方米的住房聯系在一起,即使本意上沒有任何歧視的含義,也不存在為房地產商“促銷”,但是這種“風馬牛不及”的門檻讓人心里覺得不舒服,甚至可以認為這是一種隱性的歧視。
沒有80平方米住房的外來人員孩子也有接受教育的權利,這是毋庸置疑的,當然,要說我們一點都不理解制度制定者的無奈,那是假話,試想一下,如果公辦幼兒園數量足夠多,能夠接納所以不同階層的學齡前兒童,怎么可能會設置這樣的門檻呢。現如今,越來越多的家長重視自己孩子的學齡前教育,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師資力量齊備,設施齊全的場所接受學前教育,一般來說公辦幼兒園管理到位,設施齊全,收費也比較合理,所以成為很多家長的首選,但同時由于政府對公辦學齡教育場所投入不足,所以這類幼教場所在很多地方來說都是稀缺資源,每到入學時家長熬夜排隊入園等就成了新聞,即使這樣,仍然有很多家長的愿望得不到滿足,在無力滿足大眾的需求的時候,也只能人為設置門檻,以便于分流,美其名曰為了照顧部分群體。
城市在不斷地發展,對很多城市來說,外來人員是城市的另一個意義上的主人,他們為城市發展付出了很多,也如果沒有外來人員,城市何談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何談提高。外來人員遠離家鄉在外生活已經非常不容易,再因為沒有達標的房子而影響孩子接受教育,這事落到誰身上都不好受。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出現這種情況,悲催的不僅僅是那些不夠條件的家長,對政府部門來說同樣也是一種悲催,在當前公辦教育發展受條件限制的今天,必須更新理念,讓民辦學齡前教育壯大起來,達到和公辦教育場所一樣的條件,這樣一來選擇面增大許多,矛盾就會減少,而要做到這一點,政府部門要根據學區學齡前兒童數量等數據,在人力、無力、財力以及幫助謀劃上對民辦教育傾力相助,以此推動民辦教育的發展,既不能管得過死,同時也不能讓民辦教育無序競爭,只要科學地規劃好場地、設施、師資力量的配置等各個方面,把學前教育納入到管理當中,讓民辦教育工作者沒有后顧之后,就能徹底解決群眾學前教育的需求。(中國臺灣網網友:董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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