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集團名譽董事長季克良曾表示:“我從來沒有把茅臺定義為奢侈品,我們的價格,遠遠比不上動輒幾千上萬甚至十幾萬元的紅酒和洋酒,就現在中國百姓的消費水平而言,只要不是天天喝,是消費得起茅臺酒的。”〔1月20日《中國網》〕
什么叫消費得起?如果說一年偶而消費一次,中國普通百姓一年能買上一瓶茅臺,就是XO等洋酒也能買,但這不是中國老百姓指的“消費得起”。中國老百姓指的“消費得起”,是指在平常生活中經常要消費的、也能消費的,如,十幾元至幾十元的白酒,等等。從這個意思上理解,2000多元的53度飛天茅臺確實是中國普通百姓消費不起的奢侈品。不要說在中國中西部那些經濟欠發達的地區,普通勞動者的月收入不多,就是在經濟相對發達的沿海地區,月收入兩千元左右的普通勞動者也占有相當數量。這樣的收入水平,加上孩子上學、贍養老人、就醫等種種眾所周知的后顧之憂,誰舍得喝2000多元的53度飛天茅臺?日子還想不想過了?這就是中國真實的民情。季克良真得不了解這個民情嗎?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最好了解了這個民情再說話。如果知道這個民情而故意就這么說,老百姓只能理解為在調侃老百姓,有意思嗎?
你調侃你的,茅臺你漲你的,老百姓心態淡定,不理就是了,不買就是了。不喝茅臺也沒少什么,喝了茅臺也沒多什么。喝不起茅臺,咱們可以喝十幾元至幾十元的白酒嘛!
誰都清楚,茅臺之所以“牛”,之所以肆無忌憚地“瘋漲”,完全是公款消費捧的場,這是公開的秘密。前幾日在深圳兩會上,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放言“茅臺那么貴,如果不是公款消費絕對不會到那個價格”。最近上海兩會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臺酒。說得也是,如果沒有公款消費捧場,那么貴的茅臺賣給誰啊!銷售市場不冷清才怪呢!
商品的真實價格是供需雙方博弈的結果,53度飛天茅臺可以漲,但不是建立在公款消費的基礎上,不然,早晚會從高高的價位上跌了下來。公款消費的錢是納稅人交的血汗錢,是百姓們的錢,公款消費應當對喝茅臺酒說“不”!應讓2000多元的茅臺及其它昂貴的酒從公款消費的賬單上徹底消失!這是中國百姓的強烈呼聲! (中國臺灣網網友:于文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