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至今的48天里,南京福利院的孤兒先后接待或參與了165批次、數(shù)千人次參加的社會捐贈或互動。據(jù)福利院負責人稱,到年底,各類關心孤兒的社會人員扎堆涌向兒童福利院,過多的造訪令部分孤兒不適,孩子們此前還疑因此大面積感染了水痘。(1月19日《揚子晚報》)
正所謂過猶不及,盡管非常歡迎社會各界關愛兒童,也誠意接納愛心捐贈,但48天接待數(shù)千人愛心造訪,還是令南京福利院遭遇“愛的煩惱”。大批人員涌入,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加大了疾病傳播的風險,同時更讓院方擔心對他們的心理造成壓力。事實上,有的孤兒已經(jīng)產(chǎn)生厭倦情緒。
無獨有偶,近年來節(jié)假日“扎堆”獻愛心成為一種普遍現(xiàn)象。去年五一,佛山福利院等地老人們一天要接待四五撥志愿者,反反復復地聊天,反反復復地被推出去曬太陽,令老人們不堪其擾,有的養(yǎng)老院干脆采取了節(jié)日期間閉門謝客的方式。當扎堆的愛心成了一種幸福的負擔,不能不引起我們的反思。
希望工程發(fā)起人、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認為,“如果以喪失受贈人的尊嚴來獲得自己的某種滿足,這是一種慈善的暴力行為。”事實上,節(jié)日扎堆獻愛心也是一種暴力慈善。首先,一些社會團體和個人出發(fā)點是好的,卻沒有考慮到捐贈對象的想法和需求,往往在對方想要安靜的時候貿(mào)然造訪,把并不需要的東西強加于對方,以致造成反感和抵觸情緒。其次,一些愛心捐贈帶有明顯的功利色彩,或是為了完成寒暑假社會實踐任務,或是為自己的企業(yè)打免費廣告,使得受贈人絲毫感受不到真摯的關心,更像是一種道具任人擺布。
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但無論是幫助他人和被他人幫助,其地位都應是平等的。我們不能因為自己付出了,就理所當然地獲得某種道德優(yōu)越感,從而居高臨下,頤指氣使,苛求對方全盤接受,俯首帖耳。別忘了,受捐者亦有自己的尊嚴,對于自己不需要和造成困擾的獻愛心活動,也有說不的權利。
節(jié)日扎堆獻愛心異化為暴力慈善,也折射出時下的一些公益慈善行為過于主觀和盲目。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尊嚴標準和心理承受能力。正如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韓俊魁所言,“在一般的慈善過程中,我們過于凸顯捐贈者的地位,受贈人的表達和聲音卻被忽略掉了,這是做慈善的人應該值得反省的地方。”也許,孩子們需要的不是一碗熱騰騰的紅豆沙,而是一個溫暖的擁抱;也許,這么多人來來往往,并未令孤兒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而是觸及本就敏感的神經(jīng),造成對周圍事物的仇視心理。
獻愛心是一種善舉,但好心卻未必辦成好事。全民慈善在我國剛剛起步,需要加以規(guī)范和引導。南京福利院的“愛心煩惱”,讓我們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行。一方面,與其節(jié)假日扎堆獻愛心不如平日里的恒溫式關懷,畢竟,節(jié)日走馬燈式扎堆獻愛心,比不上平時的一個電話、一聲問候,更能沁人心脾;同時,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別人身上,而應根據(jù)對方的實際需求,結合自己的優(yōu)勢特長,做到供需對接,有的放矢。須知,獻愛心是要真切讓人感到“被愛”,而不是“被迫接受愛”。 (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張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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