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的弟子又打人了。繼2010年弟子李鶴彪以“民族英雄”般的雷厲拳法打得某TV記者落荒而逃后,前天,其手下一干(據說是8個人)“正義感比較強”的伙計再次勇猛出擊,將兩名跟拍的疑似狗仔隊員打傷。
最有意思的是郭德綱的態度之淡定。據被打人稱當時郭德綱就在數米之外,而郭德綱竟然沒有看到隨行十來人中的一半人突然對他人施暴,上車揚長而去。次日在受訪時堅稱自己是在早上才得知此事。還聲稱打人的是搬運行李和道具的臨時工,且并無其上臺說相聲的弟子云云。
要說耍嘴皮子,郭德綱那是一把子好手。因此,他這一番堪稱一絕的說辭,與2010年其弟子打人后寫的那篇著名的檄文比起來,還算是收斂了不少,不出人意料之外。其中最大的亮點其實是引進了著名的"臨時工"一詞。
眾所周知,臨時工是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與正式員工相對應的關系。通常待遇低而任務重,由于其工作關系尚未轉正,因此一般的臨時工都比較膽小慎微,希望通過認真努力的工作達到擠入正式工的行列。
但近年來,因為各地在處理一些反響強烈的網絡事件時經常以當事人是臨時工作為開脫自身責任的籍口,使得臨時工這個詞變味不少。臨時工由一個中性詞,搖身一變,成為相關部門推諉責任、失職不作為的貶義詞。打人的城管是臨時工,強拆民房的拆遷隊是臨時工,致人于死地的警察也是臨時工,寫錯美女官員簡歷文件的還是臨時工,就連上海1115特大火災也是幾個電焊臨時工造成的,甚至于是恨不得把說錯話辦錯事引起網絡公憤的一干當事人都鑒定為臨時工。
雖說臨時工這個手法有些老套惡俗,但卻相關部門屢用不鮮,樂此不疲。一則自欺欺人地撇干凈了自己的責任;二則好歹給民眾一個莫須有的交代。民眾雖憤憤不平,卻無可奈何,誰讓人家是權力機關、行政部門呢。
這次郭德綱這番引用“臨時工”一詞,則頗有幾分把玩之處。作為一個與時俱進的當紅語言類演員,臨時工詞義的變遷,他自然明了在胸。套用“臨時工”一詞,與其一貫的損諷風格相符,這只是其一。如此輕車熟路地借鑒相關部門的應對手法,無疑拿捏住了執法部門的軟肋。
按說這宗打人案件,理應由機場派出所全權處理,作為打人一方的現場當事人之一,警方應該對郭德綱本人也進行問訊,全面調查后追究所有當事人的責任。可是我們并沒有看到警方這么做的新聞。反之,郭德綱坦然表示,既然已經報警了,德云社將服從警方的處理結果,“該罰錢罰錢,該道歉道歉,搬運行李的臨時工我們會辭掉。”言外之意,不過就罰點小錢,道個小歉罷了,我都不好意思把富有正義感的“臨時工”給辭了,你們能說我什么,把我咋的。這態度,與我們往日經常看到的相關部門或機關單位的嘴臉何其相似。不同之處只在于相關部門和機關單位是權力機關,而郭德綱只是個霸氣的演藝大哥。
當郭德綱也公然雇起了“臨時工”,當一個只有名氣和金錢卻而無公權力的演藝大哥也能無懼法律的威嚴,堂而皇之地使用起相關部門的專用武器,被挖苦的恐怕不僅僅的是相關部門。而郭德綱這種張狂外泄的霸氣更多的是反諷著這個社會的法治不給力,“正義”二字更是被其濫用到了類似“臨時工"的地步。昨天相關部門能雇用了“臨時工”推諉責任,今天郭德綱便也學樣雇用了“臨時工”逃避責任,明天李德綱、張德綱也敢同樣去雇用臨時工,如果“臨時工”繼續擴大泛濫下去,滿社會都是形形色色的“臨時工”時,設想其后果會如何呢?誰都有可能成為形形色色的這些“臨時工”手下的受害者。(中國臺灣網網友:螞蟻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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