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豆角被噴11種農藥,一根茄子一次性混打4種農藥。
而這些剛噴過農藥的蔬菜第二天就被采摘下來,運往市場銷售。
并且,最后還一路“綠燈”地出現在我們的餐桌上。
這則新聞經新華社報道后,昨天被國內媒體紛紛轉載,多家都市報則將此事當作重點報道。
網絡輿情紛紛質疑,這是吃豆角還是在吃農藥?這些橫行的農藥蔬菜還會繼續猖獗嗎?
《華西都市報》昨日針對此事痛心地寫到,“一次次,國人腸胃臨危告急。且目力所及,你我仍看不到太多改變現狀的希望。檢測流程不能虛設,消費者不是‘以身試藥’的實驗品。監管者在失去職業恥感之后,從莫名刺耳的推責宣言中,民眾心底的樸素期待一次次落空”。
該報說出了很多民眾共同的心聲:農殘超標,消費者不是“農殘檢測”的實驗品!
“毒豆角”、“毒韭菜”、“毒黃瓜”等“染毒”蔬菜傷害的不只是我們的胃。
評論員徐云鵬發表《“控農殘”先別急著設“廟”添“和尚”》一文指出,“應建立一套科學的全過程‘控農殘’體系,著力加強源頭監管,適當設立鄉鎮級檢測站,并給予一定的人權、事權、財權,激發監管活力,逐步增強菜農的科學用藥意識,從源頭上扎好質量安全監管的‘籬笆’”。
但是這樣的監管落實卻困難重重,因為我國的蔬菜生產缺乏規模化經營,大都是以一家一戶種植為主,因此導致在源頭上監控蔬菜安全的難度極大;其次,批次抽檢實際上是依據工業化生產的模式設立,與一家一戶的種植方式不符。在這種模式下,單個批次的安全與否,并不能夠代表真正的安全程度。
針對這一現象,《新京報》建言,除了強調政府部門的監管之外,還應注重種植戶的自我組織和自我管理。該報指出, “當一個監管者面對5萬個生產者時往往難以監管到位,但面對50個生產者時卻會有辦法。同樣的道理,同一品牌的供應商可以對不同組別的種植戶的產品進行批次歸類,這樣一來,原本只適合規模生產的批次檢測,也可以在小規模種植的農產品上適用。而對監管機構而言,這樣的檢測成本就會更加低廉,不能再拿‘管不住’和‘管不全’做借口!
上游清澈了,下游河道才不至于被淤泥堵塞,“毒豆角”、“毒韭菜”、“毒黃瓜”等“染毒”蔬菜才不會一次次傷害我們的胃,一次次觸動我們脆弱的神經。
很多時候,消費者恨不能親自動手對食品進行檢測,當然,這是無奈地幻想。但“毒豆角”事件后,消費者期待有關部門能有所作為的感受只會越來越強烈。(中國臺灣網網友:胡萬寶)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