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稅務總局將調整年終獎個稅征收辦法,擬將年終獎分攤至12個月征收個稅,以解決“年終獎越多,稅后所得越少”等問題。8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表聲明稱,該局從未發布過報道中提及的“47號文件”及解讀稿,相關公文及解讀稿均系偽造,并稱“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8月16日《揚子晚報》)
時至今日,我們依然能很方便地從網上找到所謂的“47號文件”,正是這份落款日期為2011年7月31日的文檔,通過央視、新華社、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的報道,在社會上引發了一場年終獎個稅調整問題的大討論。現在,這份口碑頗佳的新方案竟被貼上“偽造公文”的標簽,難怪很多人高呼“這是一個奇跡”。
我們不妨想想,到底是誰制造了國稅總局假公文的“奇跡”?
首先,這個“奇跡”要歸功于假公文起草者過硬的專業知識。在我們國家,由于類似“洋蔥新聞”那種專門提供假新聞供大眾消遣的組織機構并不存在,反而更容易使得公眾將假新聞信以為真。誠如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岳樹民所言,這份公文的行文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如果偽造者不諳熟財稅知識想必也難以誤導媒體以及公眾。我們不知道偽造公文者動機何在,但單從文本體例來說,所謂的“47號文件”基本符合公文標準,行文風格、格式條款、示例與解讀等細節足以達到以假亂真的效果。
其次,“奇跡”還與權威媒體的集體“淪陷”有關。追根溯源,最先報道“47號文件”的紙媒雖然不是央視、新華社和人民日報,但這三家傳統的“權威媒體”均對此事進行了跟進報道,文中更不乏“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國稅總局表示”等表述。在我國現有的新聞傳播結構中,很多重要信息都是通過央媒以“授權發布”的形式告知公眾,這在無形中增加了它們的權威性。正因如此,當權威媒體集體“淪陷”之后,網站和地方媒體開始大量轉發相關消息,給人一種“無需懷疑”的假象。
再者,以往那些經常公開發言的專家們也為這個“奇跡”貢獻了力量。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辟謠聲明之后,不少專家紛紛擺出一副“我早就看出公文系偽造”的姿態,指出所謂的“47號文件”有著明顯的漏洞。比如,不符合公告的習慣,更像國稅發、國稅函的表現形式;又比如,文件由局務會議通過,程序上更像稅務部門規章;還有專家表示,用這樣一份規范性文件廢止稅務部門公章,是明顯的偽造跡象……問題是,普通公眾可能并不具備鑒別公文真偽的專業素養,這些“馬后炮”的專家們為何不早點提出質疑?
此外,身為“主角”的國家稅務總局的工作也存在一定疏漏之處。據《新京報》整理的資料,兩家專業會計網站早在8月12日就首次全文發布了所謂的“47號文件”,廣州一家報紙于13日領先所有紙媒報道此事,緊接著包括央視、新華社在內的中央媒體跟進報道,但國家稅務總局直到15日下午才通過網站發布簡短的辟謠聲明。其反應之遲鈍令人咂舌。
雖然事出蹊蹺,但公眾熱議“47號文件”這份假公文,卻是以一種直觀的方式呈現了真實的民意。在談論這份假公文的過程中,要求加快稅收制度改革的呼聲不容忽視。作為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可別光顧著“辟謠”,最好能以此為契機,響應群眾的利益訴求,會同有關部門一道,在扎實調研的基礎上,早日擬定一份同樣能讓公眾滿意的“真公文”。 (中國臺灣網網友:湯嘉琛)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