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下發《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 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再次出手調控樓市,將遏制房租過快上漲首次納入調控范圍。新規規定,各地要采取多種措施控制房租過快上漲,維護租賃關系的穩定。
樓市調控以來,一線城市的房價進入冰凍期,二三線城市的房價向一線城市看齊,買房者或觀望,或被限購,或買不起,把求居的目光投向房屋租賃市場。因而,自年初一線城市房租均漲10%以后,二三線城市房租價格紛紛跟進,有的城市上漲了20%以上。一方面,房租猛漲,另一方面,房子難租,租房者們愁眉不展,面面相覷。
房價要調控,房租也得調控,不能任由它們瘋漲。和以前比,現在老百姓兜里是有錢了,但還沒富得流油,廣大中低收入階層,后顧之憂多多,消費意愿低,讓他們勒緊褲腰帶當房奴,無疑于癡人說夢。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者等無房群體,大多只能考慮租房子住,且要租得起。高漲的房租會抬高民眾的住房成本和當地的發展成本,為物價上漲火上澆油。破解百姓“住有所居”難題,須由目前的商品房為主導轉為出租房為主導,形成以出租房為主的房屋供應體系。在這種趨勢下,調控穩定房租,甚至比調控房價還重要,是調控樓市的題中應有之義。
供求決定價格,出租房多了,房租自然回落。平抑房租的主渠道是保證出租房供應,尤其是增加公租房在租房市場上的占有率。政府是公租房的“房東”,公租房具有公共服務特性,政府應當不以贏利為目的,把公租房房租價格定在引導房租走向合理區間的水平上。有了公租房價格杠桿的撬動,有助于解決目前房租過高及私房房東過于強勢等問題。
現在,公租房供應短缺,短期內無法緩解,因而,我們在加快建設公租房的同時,還應從社會化、市場化的途徑琢磨房源,鼓勵企業尤其是專業性公司干出租房生意,動員一些單位和企業將空置不用的建筑改建成適宜租住的公租房或市場化租賃房。通過減稅等優惠政策,盤活天量的空置房,加大租賃市場的供應量,這也是緩解租房難、房租上漲的有效途徑。
租金上漲過快與中介哄抬房租有關系,“亂就亂在中介”。一些中介或勸說房主抬高房租,或從房主處收租房子做“二房東”,抬高房租賺差價。要打擊中介的不法行為,依法嚴處房地產經紀機構虛假宣傳、提供虛假信息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投訴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產經紀機構,要通過限制網簽資格、注銷備案、公開曝光、記入信用檔案等手段進行懲處。
有人說,政府可以定公租房的房租,私房房租價格應由市場說了算,政府管不著。房租漲跌是市場行為,但是,當它涉及到公眾利益,嚴重影響其基本生存權益時,房租的漲跌就不是微觀市場的個人行為了,絕不是房東想怎樣漲就怎樣漲,政府理所當然要管,正如政府必須平抑物價、限制房價一樣。基于此,政府應建立房屋租金指導價格制度,根據市場變化出臺租金指導價。推進租金明碼實價,要求房東根據成本、合理利潤以及市場供求狀況標出不“注水”的真實出租價格。加大對房東隨意漲價行為的監管。
令人欣慰的是,素有“風向標”美譽的北京提出多條措施來抑制房租價格過快上漲,將首次發布區域房租指導價,還要加大公租房、廉租房建設力度,通過新建、改建、配建、收儲等多渠道籌集房源,通過增加供給來穩定租賃價格。其他城市和地區是否也應跟進呢?(中國臺灣網網友于文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