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來到醫院,對正在治療左手骨折的吳菊萍進行表彰,授予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稱號,并送上了5萬元獎金。由于病房狹小,記者眾多,頒獎儀式甚至重復舉行了五六次。(中新網7月8日)
這樣的消息,不禁讓人又好氣又好笑。將報道重點放在頒獎儀式的重復五六次上,反復描寫“最美媽媽”一遍又一遍地從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領導手中接過獲獎證書,實在可笑。
誠然,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獎勵“最美媽媽”是眾望所歸,宣傳“最美媽媽”是樹立社會典型,顯然是一件好事。可是從新聞制作的方面來看,五六次重復頒獎最終產出的無非是一個鏡頭、一篇報道,宣傳效果上與一次頒獎并無多大區別。更何況這一切還建立在折騰“最美媽媽”的基礎上,讓一位手臂粉碎性骨折的病人五六次接過證書,真的是對病人的關懷嗎?
“最美媽媽”需要的僅僅是五六次授獎嗎?筆者竊以為不是。“最美媽媽”首先想知道的應該是救起的孩子現在怎么了,過得好不好。這在新聞報道中并未涉及,可謂是新聞工作者的失職。與行善者受到“熱捧”相反,行為本身收到關注甚少已經成為我國公益事業的一項通病。人們往往將目光聚焦于捐款者的“善舉”之上,而對捐款的去向卻不加過問。愛心和善行不應本末倒置,多關注愛心行為的本身才是真正對愛心者的尊重。
“最美媽媽”還想看到的應該是社會中出現更多和她一樣的善舉,而不是僅僅停留在授獎之上。如今的社會缺少太多勇于助人為樂的人,面對摔倒的老人、被打的公交女司機,往往沒有一個人敢挺身而出,這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在“最美媽媽”身上,我們看到了對愛和善的重新詮釋,這是對容忍、退縮行徑的鞭笞,對社會不良風氣的沖擊。毋庸置疑,千千萬萬個“吳菊萍”能夠站起來,是“最美媽媽”最希望看見的。(中國臺灣網網友:姚文俊)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