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周刊》的編輯給我出了一道題目,“中國式養老,應該有什么樣的政策保障”,這似乎是個很不容易回答的問題。思考良久,我還是接受了這個挑戰。但是,我建議把題目改一改,因為“中國式養老”這個概念也許并不存在。改革開放以來,常在不想對某個問題負責任時,“中國特色”就被當作一道“免戰牌”高懸于城頭。
從80年代初中國參加了第一次老齡問題世界大會以來,學術理論界,尤其是社會學界,一直提醒中國社會和中國政府要重視中國的老齡化進程。當時,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剛剛起步,所以很多“中國特色”是顯而易見的:負面的如“未富先老”,“4—2—1”家庭模式,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等等;正面的如中國有“孝”的傳統和文化。
然而,30多年過去了,國際形勢和國內的社會經濟發展已經與80年代初大不相同。因此,對老齡化的評估首先要擺脫早年造就的“刻板印象”和“思維定式”,也許是當務之急。
從聯合國提供的數據看:2006年,世界上老年人口高于10%的74個國家中,發達國家是32個,發展中國家是42個。由此可見,1982年時,老齡化還是發達國家的“專利”;但到了新世紀,發展中國家也已經開始“參與分享”了。說這一組數據,是想說,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邁入人口老齡化的門檻,并不是一件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
1982年,中國的GDP是5323億元,財政收入為1212億元;2009年,中國的GDP已經達到397983億元,財政收入為83080億元。1982年時喊“未富先老”,那是事實,但今天還唱著哪個老調,似乎應該有點不好意思了。當然,中國的特點是國富民窮,有70%的人收入水平在平均線以下。但是,這是分配的問題,政府是有責任也有可能進行調整的。近年來,中國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本領令世人驚嘆。在今后30到40年中,老齡化就是中國社會特大的大事,再叫喚“未富先老”,就有推托責任的嫌疑了。
人口老齡化,其實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必然結果。生活條件和醫療條件的改善,使老人的壽命更長,同時也使人們生兒育女的愿望減弱。所以,一個社會富裕起來以后,老齡化是無法避免的一道門檻。老齡化本身并不是個社會問題,但要是制度安排、政策應對不當,那就會成為社會問題。隨著中國社會日益向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發展,從生產方式到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就會發生激烈的變化。在當代中國,市場經濟要求勞動力流動并以此來實現人力資源配置,所以相當一部分人得天南地北地跟著就業走。因此,老人們已經很難像農耕時代那樣安享兒孫繞膝,安享天倫之樂。同時,隨著社會的進步,老一輩、小一輩都想擁有自己個人或小家庭的私人空間,分而居之也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我們應該理解社會的這些正常的變化,動輒斥責兒孫不孝,不但于事無補,反倒造成代溝的加深甚至出現社會的分裂。
在中國,要想靠自己存錢養老和靠子女養老都是不現實的。老齡化的高峰已經迫在眉睫,這是因為“計劃生育”政策人為地加速了中國老齡化的進程。幾代人為控制人口規模付出了代價,“4—2—1”的家庭模式加上沉重的社會經濟壓力使子女們無暇他顧,以及當前大多數老人的收入水平都相當低,還有CPI的高速暴走,這些“中國特色”決定了依靠家庭提供資金保障和服務照料,對大部分中國家庭來說,都已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老齡化背景下的養老,就要靠政府和社會來替天下兒女盡孝了。如若不然,這幾代老年人晚景堪憂。
就較為長遠的規劃,譬如“十二五”規劃而言:一是建立適合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養老保障制度,這個方面我們已經在做,而且初具雛形。在服務照料方面,基本原則是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可采取社區服務支持下的居家養老,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則應該去養老機構接受養老服務。必須強調的是,養老是一門科學,所以無論社區服務還是機構服務,都要強調專業化。就中國的現狀而言,這方面的差距還相當大。尤其在農村,大部分地區還是空白。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中國70%以上的老人支付能力都有限,所以養老服務必須走非營利的道路,而且政府要給予補貼。中國政府必須補上這一課,從規劃上、從財力上支持養老事業。“十二五”是我們可以還從容布局的最后時間了,切莫再掉以輕心。(唐鈞:著名社會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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