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各地物價如同脫韁的野馬一樣飛速上漲。老百姓的生活本來就是天上裂縫——日月難過,再遭受如此嚴重的打擊,簡直就是雪上加霜。各級政府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哄抬物價的丑惡行為,社會如何能和諧呢?
廣東省物價局表示,將依據國務院新修訂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變相抬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其中,哄抬物價者最高將面臨500萬元的罰款。(12月19日《廣州日報》)
近日,受強冷空氣南下影響,京珠北韶關段高速公路結冰,交通嚴重受阻。韶關有些不法奸商簡直就是烏賊的肚子——黑心腸,趁機哄抬物價,竟然將每包方便面提價15元進行銷售,坑害群眾,中飽私囊。是可忍,孰不可忍?
廣東省物價局“該出手時就出手”,對這種惡劣行徑予以嚴厲地打擊,這實在是大快人心之舉。然而,僅僅依靠罰款是很難遏制這種丑惡現象的。問題的關鍵是,政府部門要保證貨物能夠及時地運到,保證市場有充足的供應。否則,運輸的成本增加了,卻不允許商家漲價,這有違市場規律。
今年,中華大地,“漲”聲一片,蕓蕓眾生,苦不堪言。上個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控制物價上漲幅度,各地相繼行動。但是,總體來看,效果根本就不理想。究其原因是各級政府忽視了抓生產環節,只是注重抓供應環節。說白了,只對哄抬物價行為進行罰款,卻不愿意去組織人手進行商品生產,這怎么能從根本上解決供不應求的矛盾呢?
各級政府必須從供應和生產兩方面采取措施做好穩定物價工作。在供應環節上,要搞好儲備工作,要做到保質保量,尤其是豬肉、成品糧、食用油、蔬菜等一定要準備充分。在生產環節上,要進行“農超”對接,“農校”對接,減少中間環節,使農民受益。要抓好農副產品的專有市場和便民店的建立,這是穩定物價的根本措施。
現在,有些地方和部門,以價格主要由供求關系決定為由,對國務院的政策認識不到位、執行不得力、措施不具體。竊以為,某些地方政府一味地用罰款來遏制物價上漲,這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這是穩定物價效果不明顯的主要原因。各級政府應該讓“有形之手”通過“無形之手”來穩定物價,這才是長久之策,這才能達到長治久安。(中國臺灣網網友: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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