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北省霸州市的群眾舉報稱“霸州梅花味精污染千畝土地,居民飲水安全堪憂”。而發生在2009年5月的“排污”事件,至今令周邊居民千畝農田荒蕪。針對煙塵、水質污染的問題,當地農民多次找到企業和政府討說法,但都未果。(11月2日《經濟參考報》)
這樣一個民生眼中的“污染大戶”,卻被當地政府標以“明星企業”,個中原因不難揣度。地方經濟GDP數字的亮麗,往往伴以民生的“負債累累”,“血煤”、 “血鉛”如此,“梅花味精”亦是如此。問題淺顯易懂,我們卻屢屢重蹈舊跡。
之于民生和GDP,地方政府的權衡和思量無疑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大多數的后者選擇,我想一串數字最能佐證其“小算盤”的打法:2009年梅花味精凈向霸州市上繳稅款1.72億,利稅占該地區財政收入的近9% ,“排在霸州市前三名”。
面對將近十分之一的地方財政來源,霸州市選擇了妥協:配合企業向農民征地,以“植樹”之名行“排污”之實;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有意繞過污染地段;面對村民血淚控訴選擇無動于衷……而在與之相對的環境破壞和信任斷層上,則大度“賠償”了事。事實上,這種淺薄而短見的發展邏輯,一直被某些地方奉為“真理”,并樂此不疲的踐行著。
更為吊詭的是,這種“以賠償換污染”的低級模式,依然得到了許多農民的默許和允諾,盡管它是如此的不合時宜。縱然民意訴求的渠道單一和艱難,倘若沒有“梅花味精”突然的賠償停止,“污染大戶”定然還要霸氣甚久。民眾環保意識之匱乏,可見一斑。
面對不干凈的GDP,無論是以立法為基礎,還是加強輿論監督,甚至于增加政府編制有效管理,都是半個世紀或者80年前的西方國家所最直觀的經驗。然而制度性方面的操作,只有最終落實到觀念上,企業和政府方能遏止違紀沖動,個人才更有捍衛權利之空間。
曾經有這樣一句話:無論我們需要怎樣的未來,那一定都是和他人共存的未來。這個未來,我們希望有亮麗的GDP數字,但是絕不希望里面帶著血腥。“梅花味精”還未必這么驚悚,但無疑,它應該成為喚醒我們環保意識的一塊“敲門磚”。(中國臺灣網網友:忘情風)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