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棋中有一治孤說,意思就是棋下到尾聲,大局已定。可觀扁家弊案,如果我們拿它當圍棋看,這耗時兩年(其實遠不止兩年)的棋局還真是翻云覆雨,世事難料。現如今還撲朔迷離,終不解誰勝誰負?!
想扁案爆發以來,扁及其家人還真有那么點關關難過關關過的“神奇”。紅衫軍倒扁那會,氣勢如虹,來勢洶洶……亦如施明德與扁下圍棋,雖施明德布局構思之巧妙,讓扁束手無策,困獸之斗;可最后,正義之師在“定式”上沒壓過邪惡勢力,自亂陣腳,疾風驟雨之后,讓扁及其民進黨反撲成功,功虧一簣;再想洪秀柱揭發扁家的海外賬戶,證據在手,看似抓住了老鼠尾巴(連扁自己都不得不承認良心發現他欺騙了大家)……這亦如執政的國民黨對上了在野的民進黨,在圍棋上的形勢判斷上,看似國民黨一方攻逼對方,前途一片光明。可由于有陳聰明這么一位“檢察總長”暗樁護主,扁及其家人無所不用其極地經歷了一次“靈活取舍”,現如今,扁案還真的利用了他的厚勢——“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讓國民黨及其支持者目瞪口呆。
觀扁家弊案這盤棋,我真的徹底地對淋漓盡致地宣判扁案失去了興趣,無法再評頭論足該怎樣不該怎樣。因臺灣的司法就是這樣,三審定讞前任何人都不可能是罪人,都還享有公民的合法權力。如趙建銘,即便三審定讞,不還是可以繼續抗訴,更一更二地耗下去,為自己的“冤案”與司法抗爭,行走江湖逍遙法外?亦如陳致中,即便啥都是聽他媽媽的,也擺脫不掉直接參與海外洗錢(不算主犯也是共犯),怎么現如今還可以繼續享受他爸媽的非法所得,厚顏無恥地去參加地方縣市民代選舉,還大言不慚地用他對司法的解讀幫人司法互助?還有那些與扁家貪瀆案有關聯的人,難道就這么幾個被判之人?一個何智輝,在臺司法系統就能腐蝕掉三名法官、一名檢察官,由此聯想扁案,一陳水扁和那十七次不出庭的“第一夫人”,以及他們的那股子勢力,又能腐蝕掉多少個司法先進們呢?
看扁案這盤棋下到今,正義與邪惡相互廝殺已經到了治理孤棋階段。而所為孤棋,圍棋書上說是指在對方勢力范圍內尚未生根安定之棋。站扁家一方,扁家匯款回臺灣換取解除羈押,及陳致中競選高雄市民意代表,雖看上去像孤軍奮戰的兩個孤子,但熟悉圍棋之人都知道,孤棋常常是為了不讓對方形成厚勢或大空,孤軍深入所造成的。一般情況下,對局者都應當盡量避免出現孤棋;如果盲目地走出孤棋,就會成為極大的負擔。反之,深入之前準確判斷,亦能里面夾擊反孤為勝。扁,正是由于早就窮途末路,亦或他長期就好硬嗷瞎掰,所以,扁時常好在他的政治生涯中鋌而走險地走“孤”。也正是扁的這種打死不能說的“孤”,才使得扁案的審理讓臺灣百姓及世界媒體錯愕,原饒有興趣看扁家弊案審理最終會給予扁家人一什么樣的下場,現都茫然,失望,麻木到也許這事就這么著,臺司法就是這個樣……誰會想美國那邊一紙訴狀,將扁家弊案這馬上要成形的過江龍攔腰斬成了兩段,讓才聚集的扁勢樹倒猢猻散,再不敢為扁鳴冤叫屈。這,我曾想,它會是那壓倒扁案的最后一顆草嗎?
由此,我想問扁案:如果扁無罪,其所得都屬于政治獻金,其美國凍結扁家財產是不是如陳致中所說荒唐可笑?而要真無罪,那扁家在海外的洗錢行為是不是不算洗錢,黃芳彥也沒必要為這事跑美國不敢回臺?更何況依臺三審定讞前扁家人都無罪,即便三審定讞扁家人有罪還可以更一更二繼續抗訴下去,亦如趙建銘現還逍遙法外,這臺司法機關,你們又怎么可以尋求海外的司法互助,追討扁家的海外的資金呢?……也許有人看到這會以為我腦子亂了,話說得顛三倒四。其實不是我腦子亂了,是整個臺司法的這種審判制度腦子亂了,一個扁案審理至今還無從定扁之罪,無期改有期(最后不知會不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扁家海外究竟有多少黑金都不清楚。而美國那邊就評你的一紙訴狀,就認定扁在美資產是非法所得,一旦日本那邊也學美國凍結沒收扁家資產,一旦海外也這樣,扁貪污之款是不是就會被別人漁翁得利,成臺灣的又一大損失呢?與其這樣,為什么不羈押容易突破的扁家之女,從最宜突破的口子將扁家弊案的全貌水落石出,讓扁家弊案早點結案呢?
弊案審理至今,雖離收官也不是很遠了,但治孤階段的損兵折將還是會讓結局的盤口千差萬別。是贏一子還是五子、十子,真正能追討回的贓款是多少?亦或被它國沒收多少,又讓扁家僥幸轉移走了多少?這還得看現與扁對壘的臺司法機關的高手們會不會被勝利沖昏頭腦,有意無意地下一臭手、俗手,讓扁及其扁家和他那些烏合之眾溜之大吉?亦或一人頂罪,他人均逍遙法外,惡習不改……(單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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