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擔當,搞平均主義,最終傷害的是老百姓利益
扶貧項目到了村,按人頭分配,不管窮戶富戶,人人有份。一頭扶貧驢分給8個人,結果沒法養,賣了直接分錢。最近,媒體報道了某地的扶貧鬧劇,讓人啼笑皆非。寶貴的扶貧資金糟蹋了不說,貧還是個貧,空折騰一遭,啥效果也沒有。
不貧的人不能扶,不能搞“你有我有全都有”,在精準扶貧的理念深入人心的當下,這是個1+1=2式的粗淺道理吧?為什么到了今天,還會出現這種低級錯誤?
非是不知,實為不為。據報道,根子還在有些基層干部“不擔事”上。扶貧款下來了,他們嘀咕了:貧富差距不是特大,光給貧困戶,其他戶有意見怎么辦?要跟我打嘴官司呢?甚至糾纏起來、上個訪啥的呢?弄不好,就會“等閑平地起波瀾”。干著公家的事,卻給自己惹是非,討嫌招怨的,算了,大鍋飯,平均分,都過得去;扶貧成效不重要,能當“太平官”,不出亂子才是好。可嘆啊,這股聰明伶俐勁兒,沒能用在迎著矛盾、攻堅克難上,卻都用在繞開矛盾上了。
這種“太平經”,決不能再念。再念下去,“精準”二字就扔溝里去了,精準脫貧就成了空中樓閣了。
首先,扶貧的程序不能廢棄。先精準識別、建檔立卡,按照貧困程度確定扶貧對象,而后量身定做扶貧措施。先找到貧,后才能扶,精準識別是精準幫扶的前提,決不能大水漫灌。
其次,監管、反饋要跟上。對精準扶貧項目的實施和效果,一定要建立起有效的督察、考核和評比機制,及時糾正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根據反饋情況設計獎懲機制,該獎勵的獎勵,踏實肯干、做出成績的優先提拔;該問責的問責,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的要堅決懲處,做不出成績的也要早點讓賢,讓有擔當、肯實干的干部來干。
此外,扶貧攻堅固然要取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也不能一味地迎合所謂“民意”,不做引導。比如,有些人覺得扶貧就是干部替我干,還有人希望別做辨別“人人均沾”,這不能照單全收地滿足。合理意見耐心聽取,不合理意見要堅持原則。畢竟,不講原則,一團和氣,倒是省事了,但最終傷害的還是老百姓的利益啊。(步 超)
[責任編輯:郭碧娟]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