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結束的第十屆中國舞蹈荷花獎民族民間舞評獎的頒獎儀式上,中國舞協副主席馮雙白指出,一些參賽舞蹈民族屬性不明、地域屬性不清,舞蹈編排還存在著立意不夠、不知所云的情況,這個判斷引起了在場舞蹈界人士的共鳴。
其實,人類社會進入工業化以來,幾乎所有傳統藝術都面臨“文化根性”的憂慮:不變會逐漸邊緣化,變則可能“不倫不類”。
不過,變是天道,傳統藝術作為一種“語言”,它的說話場合變了。從農村山寨到城市社區,從泛神論到無神論,生活方式、精神世界的變化使得人們不斷調整溝通和表達形式,這就構成了藝術之變的根本動力。比如,傳統的民族民間歌舞多是功能性的,用于敬天祭神、婚喪嫁娶。一旦人們離開鄉土進了城,生活場景變了,人的需要變了,光功能性的舞蹈與新的環境就很難兼容,所謂“原生態”舞蹈除了展示和認知功能,已經無法一成不變地融入生活,成為文化生活的主流形式。作為主流生活方式的“藝術”,其實是因時因地而宜的,所謂“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不該也不可能要求一成不變的“原生態”。
當然,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族民間藝術則不同,不僅要盡可能保留其傳統樣態,還要研究這一個“原始樣態”之前的層累結構。因為,藝術除了溝通的功能,還有文化認知的功能,即通過了解本鄉本土的藝術“記住鄉愁”。
搬上舞臺的民族民間舞如果不明白“生活場景”的變化,在融入主流文化還是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兩者之間搖擺、迷失,它的表達就會左支右絀、不知所以,既失去本心,也無法贏得眼前的觀眾。這恐怕就是當下民族民間舞的困境所在。(董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