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種意義上,我不理解網民們對陳赫的痛罵——不就是一邊離婚一邊秀恩愛嗎?離婚半年后,還出了以“好男人”形象自詡的書。
我大概知道報刊書籍的出版流程,這種烏龍并不稀罕。我一位女友,若干年前與男友長期愛情長跑,不結婚當然也不打算要孩子,一本周刊采訪她,她就把這種若即若離、不結不離的愛情觀好好發揚光大了一下。記者寫稿,周刊運作,到周刊上街后,編輯想聯系遞她雜志時,赫然發現她已有孕在身——到現在,她都倆娃了。
書籍出版更會拖時間,從報選題、作者寫——哪怕明星親自寫,多半也會需要人代為斧正、拍圖……到最后與讀者見面,半年一載都常見。別說明星了,就是普通人,一年內感情變質的也多的是。
另外,好歹他也是明星,有職業上的聲譽要考慮。我自己的朋友,企業精英、金領女杰等,有時候也為了給自己制造一個“生活幸福”的假像,虛構幸福家庭。這其實都是司空見慣的事。
但從另一個角度,我也完全理解網民們的憤怒。網民們看著這些明星戀愛吵架分手復合的,日久生幻,大概真有“我看著你們長大”的錯覺。好多粉絲都親熱地叫自家偶像是“那小孩”就是這個道理,忍不住就有“恨鐵不成鋼”“我是為了你好”的“衣食父母情結”,巴不得他好,一心一意盼著他沿著自己心目中的模樣長。而偏偏各位的審美觀又狹窄得很,一定要思想端正,成績好,感情史唯美,可以苦盡甘來但不能朝三暮四,從一而終不左擁右抱——換你自己當明星呢?但粉絲或父母就是這樣的:我們敢想而不能做的事,你就不許想也不許做。
雖然明星真是靠觀眾吃飯的,但是每位觀眾到底才付了他多少錢?明星必須討好觀眾,又實在討好不到壓制本性的程度,于是,悲劇就出現了:
觀眾要聽謊言,明星就給我們聽;觀眾喜歡人戲不分、戲內戲外不分,老要把演員與角色混為一談——他是陳赫,不是曾小賢——明星就只能趁勢說:“我是曾小賢”。到最后……就是陳赫現在的樣子了。
這樣看來,看多了明星外遇出軌,幾乎每位都要承受千夫所指的壓力。也好,拿人手短,吃人嘴軟。要想得到觀眾更多的寵愛更多的錢,就得在戲外繼續給他們制造幻覺。做不到的話嘛……失寵就只能怪自己學藝不精了。(葉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