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律師法》第三十九條:“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離婚律師》中化身職場精英的姚晨和吳秀波解決雙方沖突最有效的法律手段,莫過于整成一家人,這樣一來,根據《律師法》,他們永遠不會出現在法庭上與對方針尖麥芒,而這似乎正是《離婚律師》的劇情走向。
《離婚律師》并不算嚴格意義上的行業劇,相比劇中的法律交鋒,編劇和導演顯然對調和男女主演的化學效應更感興趣。全劇最大賣點系姚晨和吳秀波斗法,此前想過姚晨與眾男星的百搭,就是沒想過她與吳秀波。一直認為語速閑適的吳秀波在姚大嘴的機關槍下會血流成河,絲毫沒有掙扎的機會,沒想到出品方反其道行之,用慢三拍的吳秀波來鉗制一向以迅猛著稱的姚晨。為了進一步沖吳秀波發難,導演還給姚晨追加了海量脫口秀才藝,大段大段的臺詞,金句和法律術語摻雜,以排山倒海之勢撲向吳秀波,可謂升級版郭芙蓉。吳秀波向來以慢、準、穩著稱,總覺得他語速一快就要舌頭打結。對付姚晨光提語速可行不通,因此在語辯邏輯中,編劇悄悄給他外掛了當年老白的一招“葵花點穴手”,每每戳中姚晨的要害。
喜劇是《離婚律師》的另一大法器。對于姚晨來說,喜劇渾然天成,舉手投足一顰一笑皆搞笑,吳秀波則不然。吳秀波除了在《心術》中抖過機靈,絕大多時候都是以嚴肅表演見長,包括《北京遇見西雅圖》中所謂的“治愈系大叔”,其實是一個對生活無法自持的海外漂泊者的苦情線路。《離婚律師》則大膽躍進,將吳秀波一把推向了喜劇的處女地。《離婚律師》除了歡喜冤家的人物定位,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臺詞設計是一大殺器,無需吳秀波擠眉弄眼——他在劇中生氣時的表情動作都和《趙氏孤兒》無異,但睿智風趣的臺詞經他之口一抖落,喜感油然而生。吳秀波的喜劇開發,對其粉絲來說是莫大福利,為了給看官們更多的刺激,編劇上來就給吳秀波扣上了一頂綠帽子。
《離婚律師》并無意在行業劇上走得太遠。男女主角之所以是離婚律師,而非刑事律師或其他,是因為劇本明確鎖定都市男女的離婚現象,集中火力專攻一隅。現如今離異人士早已不再是少數族群,北上廣等一線城市接近四成的離婚率不僅讓離異家庭成為大眾,還讓離婚律師大有所為。到了劇中,男女主角不僅以代理離婚案件為業,自己本身也是離婚人群的一分子,幾乎不再相信愛情。如何治愈他們破碎的情感生活,成為全劇后程的使命。(曾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