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義務履行,不該影響孩子權利的實現,只要是中國公民,都有權獲得戶口登記。
“張藝謀三子女在我所辦理戶籍證明時出示了結婚證及出生證明,符合上戶的要求,手續合法,不涉及違法行為。”日前,無錫濱湖區黿頭渚派出所民警對記者稱,每個已出生的孩子不能因為家長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而成為黑戶。
張藝謀的孩子超生,卻能順利上戶口,對此,許多人都憤憤不平,認為這是名人在耍特權,相關警方有意袒護。不過,從無錫警方“孩子不能因為家長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而成為黑戶”的表態,如果不是托辭,而是一視同仁的態度無疑值得稱道。
父母超生,固然違法,但是,這樣的違法責任理當由父母來承擔,處罰也只能針對父母,不應殃及子女。
實際上,相關法律規定的也很清楚,按照《戶口登記條例》,新生兒的戶口登記,并沒有要求與社會撫養費掛鉤。而包括江蘇在內的許多地方,也規定只要有孩子出生證明和父母戶口簿,就可為孩子登記戶口。
所以,理應讓戶口登記的歸戶口登記,計劃生育的歸計劃生育,這完全是兩碼事,不應被捆綁在一起。父母與孩子在血緣上相連,但權利地位上卻是獨立的,父母的義務履行,不該是影響孩子權利的實現。只要是中國公民,都有權獲得戶口登記。
眼下,一些地方自設門檻,以各種理由不給超生孩子上戶口,這其實有悖于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依法行政的要求。因為拒絕給超生孩子落戶,明顯是一種株連式的懲罰,剝奪了超生孩子的公民權和平等權,違背了罪責自負的現代法治原則。
孩子是父母的,更是國家的,不讓任何一個已出生的孩子成為黑戶,希望無錫警方所言不是張藝謀一人的“特權”,能成為一種常態,如此才是公民權利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