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王菲與李亞鵬離婚的消息,牢牢占據許多媒體和網站娛樂板塊頭條。一場因為“明星婚變”而起的新聞大戰,讓不少媒體、網站祭出“搶獨家”招數。據報道,王菲從首都機場回家途中,所乘車輛兩度被逼停,一家網站獲得了“王菲在車內流淚”的“獨家新聞”照片。這種看似“敬業”實則丟分的報道方式,引來公眾對新聞報道底線的反思。
作為知名度極高的公眾人物,王李婚變足以吸引眼球。從明星的特殊身份出發,其成名與傳媒密不可分。正因此,公眾人物的隱私范圍要小于普通人,向媒體讓渡一部分隱私權也是國際通例。
但是,明星也是公民,其最基本的隱私權同樣受到法律保護。采取強制方式拍攝新聞圖片,顯然逾越了采訪權的合理邊界,不僅有違職業道德,也在事實上給他人造成了傷害。更何況,在“圍追堵截”者中,有的還不具備采訪權。而截停行為,本身也有觸犯“危險駕駛”的嫌疑。
雨夜王菲車輛被逼停的一幕,令人聯想起享有“英格蘭玫瑰”之譽的英國前王妃戴安娜。戴妃之死至今眾說紛紜,但巴黎街頭躲避多名攝影記者高速追蹤,無疑是釀成車禍慘劇的重要原因,當時即引發輿論對“帕帕拉茲”惡行的抨擊。16年過去,如何平衡名人隱私權與公眾知情權、怎樣劃定新聞采訪報道邊界,依然值得全社會充分討論。
娛樂新聞也是新聞,正常的采訪報道中,既需保障記者和媒體的采訪權利,也不能因沾上“娛樂”二字就額外放寬尺度。“逼停”事件發生翌日,成功搶到獨家的某媒體發布微博,為“截停并過度拍攝”及審稿不嚴致歉。知錯就改的態度值得肯定。這也再次警示人們,搶抓新聞不能跨越法律邊界,報道內容須謹守道德底線,否則只會是“你仰望到太高,貶低的只有自己”。
媒體的形象,寫照著一個社會的形象。如果因為冰冷的商業利益而丟棄應有的人文關懷,甚至不惜觸碰法律,難言堅守,更遑論責任。猶記得當年王菲生子被娛記們圍觀時,有“資深狗仔”、知名娛樂記者宣布出于人道考慮不拍攝照片,這種放棄贏得了各方支持。公眾的旨趣固然能影響新聞選擇,但選擇就是立場,關注也是態度,作為社會輿論的引導者、時代風尚的倡導者,如何報道、底線在哪里、價值取向是什么,需要更高的眼界、更寬的視野、更自覺的責任感。正如新聞人所言,不要因為走得太遠,忘記了為什么出發。(李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