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漫畫/師春雷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文化創意產業從無到有,方興未艾。昨日,第二屆“文化創意產業(北京)研討會”,邀集國內外在文化產業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學者、官員、企業家,探討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和方向,對話文化產業的未來。可以預見,文化創意產業的拓展將會重塑我們社會生活的景觀。
文化創意產業在現代社會的變遷中凸顯出來,并且受到人們有意識的關注和引導,不過短短十幾年的時間,而“創意產業”的概念在1998年出臺的《英國創意產業路徑文件》中才首次出現。但很快這一產業就從傳統的文化藝術產品滲透到極為廣泛的領域。
小到一雙筷子、一張信箋,都可以包含有趣的文化創意,成為文化創意產品。從產業的誕生背景中可以看到,文化創意產業對于文化藝術領域的根本影響,并非只是以往的文化領域的升級改造,而是文化藝術和社會結構中其他領域的明確界限逐漸淡出,取而代之的是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呈現文化創意的色彩。
如果說社會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期許,在于帶來生活的藝術化,那么這一產業對文化藝術的期待,就必然是藝術的生活化,是文化藝術滲透到生活的每個角落。在理想的狀態下,滿足人們功能性需求的產品,同時具備藝術性;人們在豐富的物質享受的同時,也有豐富的文化享受。這種文化藝術和生活融合的前景,就是文化創意產業極具生命力的原因。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尤其需要關注那些小眾的文化領域。無論是它們切入到文化創意的領域,還是保持自身原有的特色,都需要社會的幫助和支持,來尋求自身的轉變,或者抵御市場的壓力。只有這樣,我們才不會在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遺失固有的文化價值。
而所謂創意,在于彰顯人的差異性和多元性,但差異本身,并不意味著它具備文化藝術性。相反,真正的文化藝術本身就一定具備了自身獨有的個性。因此,原本小眾的文化領域在文化創意領域大放異彩的例子并不鮮見,可以說文化創意產業為很多文化領域的復興提供了契機。
文化創意產業在我國的發展,必須注意一個明顯的制約和瓶頸。這就是在我們傳統的社會觀念中,對于差異性的排斥,對個性的抑制,以及追求同一和平衡的意識。這些觀念與傳統的文化產業也許可以相安無事地共存,但卻和文化創意產業的生機所在背道而馳。因此,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需要克服這些觀念的障礙,同時我們也可以期待文化創意產業的繁榮將會推進社會觀念的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