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擾民,應對利益受損的觀眾和相關居民鄭重道歉。
9月30日晚,知名娛樂節目中國好聲音在上海體育場迎來總決賽,這場原計劃22:30結束的演出,因大量插播廣告,超時達2小時,引起周邊居民不滿。
不難想象,深夜里長時間持續的好聲音比賽,已嚴重影響了居民休息,此時,再美妙的“好聲音”恐怕也是讓人不堪消受的“噪音”。
中國好聲音是相關主辦方的一棵搖錢樹,據悉,“好聲音”插播廣告創下15秒116萬的天價;廣告創收已超過1億元,且這個數字待最終結算完還將上升。媒體追逐廣告商業利益,這本無可厚非,不過,凡事應有度,“好聲音”總決賽4個多小時的直播中,粗略統計有14輪廣告播出。如此高頻率的廣告轟炸,別說周邊居民受不了,即便是現場觀眾也難以承受。
據報道,觀眾對過多的廣告提出異議,第10輪插播廣告后,每次播出廣告之際全場都會噓聲一片,連主持人華少也不得不幾次安撫觀眾“我很抱歉,我很理解你們的心情,結果在我手里,但廣告過后我們才會回來”。可以看出,頻繁的廣告嚴重影響到觀眾的觀看體驗。“好聲音”總決賽票價最低180元最貴達1680元,觀眾花這么多錢買票不是來看廣告的。
作為媒體,需要處理好服務大眾和商業經營之間的關系,不能夠無度追逐經濟效益而傷害民眾的利益。娛樂節目的廣告多,證明其受歡迎度,但過多過濫的廣告引發民怨,無疑將損害節目的長遠發展。中國好聲音作為一個王牌娛樂節目,在社會責任上,也要做成一個響當當的品牌。
此次,居民報警反映“好聲音”擾民后,上海警察為保護居民休息權,及時出警,并沒有因為“好聲音”的特殊身份而給予特殊對待,如此公正執法的態度,值得稱道。從網上輿論看,盡管,“好聲音”的現場工作人員在微博上大呼警察粗暴執法,要求道歉,但網民幾乎一邊倒地對警察執法行為表示支持。顯然,大家盡管喜歡“好聲音”,但是這樣的感情并不影響到民眾對于基本是非的判斷。
作為“好聲音”的相關主辦方,理應正視這樣的民意,不能讓這次的擾民事件不了了之,而應對利益受損的觀眾和相關居民鄭重道歉。并把此事件當成一堂社會責任課,改進今后的節目制作。
上海警方和相關部門也要做好善后處理。一方面,由于執法過程中,音響師跌下調音臺,頭部受傷。應對警察是否存在粗暴執法行為做進一步調查,還當事人一個公道,另外,對于“中國好聲音”超時演出,噪音擾民,依法進行處罰。如此,這一事件才算畫上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