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作曲家聶耳誕辰100周年,從1935年聶耳在日本溺水去世至今,已經77年了。77年后的今天,中國社會進入網絡文明時代,在大量豐富的時代信息充盈人們的生活的時候,人們還沒有忘記聶耳,中國音協、云南地方政府日前在聶耳的家鄉玉溪舉行了一系列紀念活動。不僅是聶耳的家鄉人不能忘記他,許多中國人都還不曾忘記他。
“不能忘記”,不是一句含糊其辭的美譽,它要用無數的事實來支撐。就我所知,今天的小學生音樂課程關于《國歌》有專門教案,不少中國普通老百姓都對《國歌》曲作者聶耳的名字朗朗上口,他們聽過、甚至會唱《賣報歌》、《漁光曲》;而音樂專業界更不用說了,中國民樂走到海外,走進各種音樂殿堂時,保留演奏曲目往往是聶耳的作品《翠湖春曉》和《金蛇狂舞》。聶耳從生到死不過23年,在一個狂飆突進的年代,他從彩云之南走進大上海,走到北京,走到日本。在一個文化激蕩、人才輩出的年代,年輕的聶耳像一顆彗星照亮了一個時代,匆匆,卻又永恒。值得深思的是,今天我們為什么不能忘記聶耳?
我想,原因至少有三:一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曲作者,他的名字已經被載入了史冊,進入主流話語體系;二是作為一個作曲家,除了國歌外,聶耳在短暫的有生之年創作的33部作品,幾乎每一部作品都被廣泛傳播,具有很強的生命力;三是聶耳的家鄉一直以他為驕傲,這么多年做了大量的傳播和繼承工作,事實證明,這是一項富有歷史遠見之舉。
在聶耳短暫的23年生命里,真正從事音樂創作不過三四年的時間,卻創作出不朽之作,很多作曲家終其一生也不能望其項背,不得不承認聶耳是一個天分極高的人。但是,天分高的人不在少數,真正成大材者卻很少,真正成大材者已經不是運氣和偶然能夠獲得。
今天看來,音樂創作與大眾情感、時代主潮的本質關系,是聶耳音樂創作獲得歷史認同和廣泛傳播的重要因素,也是判斷聶耳音樂創作價值的主要依據。除此之外,聶耳創作的另外兩個特點,對于從事音樂創作和教育工作的人,同樣可以獲得啟示。
一是音樂創作與民間音樂遺產的關系。聶耳的音樂教育是在母親的民謠戲曲吟唱中完成的。我們說一個作家的創作往往是對18歲以前記憶的改造,音樂創作同樣如此,音樂家的美學修養和審美經驗往往源于青少年時期。在云南這塊民族藝術的沃土上,聶耳的周圍都是民間音樂家,他從小跟著親戚、鄰居學習各種傳統樂器,跟著母親學唱民歌,并積極參加各種演出。聶耳的音樂作品巧奪天工地化用很多云南民間音樂元素,尤其是《翠湖春曉》這類作品旋律和配器的民間性特別典型。民間音樂在民間的自在流傳中,經歷了時間的淘洗和傳播的選擇,形成了流傳的有效性。這種有效性生成了價值,成為今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當代作曲界一些到海外學習和發展者,近年來的創作呈現出“民族元素的回歸”,不盡然都是迎合“獵奇”心理,更多的是文化營養和記憶的自覺回歸。音樂創作離不開人類創造的這些遺產的營養。當然,如果沒有聶耳這類音樂家的提升和傳播,民間音樂的流傳生命力也會大打折扣。因此,在中國當代音樂高等教育中,要加強對于民族民間音樂教育的重視程度,而不是放任“言必稱巴赫和交響樂,對于中國音樂的‘主體性’卻一無所知”這一現象的發展。
二是音樂創作與傳播的關系。民間音樂是聶耳的音樂源泉,滋養了他的音樂創作的調性風格。有人說聶耳的作品旋律簡單,甚至以“旋律簡單”詬病聶耳的音樂創作。藝術的本質是用創造來抒發性靈。我認為,對于音樂創作來說,不能武斷地用簡單或者復雜來判斷音樂創作的價值。簡單不代表單調、單一、貧乏,復雜不代表高級、高等、豐富,音樂是表現心靈的創作,技法的東西一定要有利于表達和托舉主題。我們從許多音樂作品的流傳軌跡可知,易于傳播的作品只有一個標準即旋律動人。具體到聶耳的作品,像《義勇軍進行曲》這樣具有宏闊氣象的作品,調性并不復雜,節奏曉暢明快,氣勢磅礴,令人熱血沸騰,這也是它被推舉為“國歌”的一個重要原因。其他如《大路歌》、《賣報歌》等等,旋律很簡單,但是情感形象突出。藝術作品是通過打動人的心靈而產生感染力。一部作品如果不能關注心靈,不能產生感染力,這部作品技術越復雜,就越疊床架屋,成為技術的犧牲品。
丹麥之所以贏得世界的尊重和向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童話作家安徒生,200年過去了,安徒生依然是丹麥人的驕傲。一個民族、一個地區,要珍重自己的歷史,要珍惜自己這塊土地上的英雄偉人。歷史悠久的中華民族人才輩出,也人才濟濟,應該更有條件讓既往的珍貴經驗化為當代資源,化為厚重的人文傳統,化為文化遺產。因此,對于聶耳的紀念,我們也不應滿足于開幾次紀念會議,我們要思考聶耳的價值是什么,對于這一價值的判斷、認識和傳承,是對于聶耳最好的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