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老板7000萬嫁女,朱軍周濤主持歌會堪比春晚》這是一條抓人眼球的新聞,說它抓人,倒不是7000萬嫁女的炫富,而是朱軍周濤這樣有著國字號身份的主持人擔任主持,一條煤老板嫁女的炫富婚禮,現在卻成了堪比春晚的一臺晚會。盡管有言過其實之嫌,但反映了公眾和媒體對“炫富婚禮”的一種不滿情緒。
明星趨之若鶩,是有出場費的,這個7000萬的開銷,其中很大一筆恐怕就是花在請明星,這倒使我想到了舊社會盛行的“唱堂會”一詞,堂會指個人出資,邀集名伶于年節或喜壽日在私宅或假飯莊,會館,戲園為自家作專場演出。演出的收入,往往數倍于平日的業務演出。有權有勢的主辦堂會戲更是權大氣粗,一代名伶都不敢爽約。
現在,“唱堂會”的現象又盛行了起來。在貧富差距懸殊的社會環境下,過分張揚的炫富,并不會給人帶來一種好感;依附在富豪和明星身上的社會角色的影響力,決定了他們的一舉一動并不全是個人行為,必然會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力。看看這份演出名單,其中不乏具有擔任一定社會職務的明星和主持人,比如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他們在收取高額出場費加盟炫富婚禮之時,似乎都忘記了自己的身份。
富人重金打造兒女的婚禮,這是人家的私事,我們也無權干涉。面對如此高調炫富的婚禮,我更贊賞陳光標的高調慈善。陳光標從1998年開始慈善事業,截至2010年10月累計捐獻款物約14億元人民幣。尤其是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第一時間出錢出力救災,被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稱為“有良知、有感情、心系災區的企業家”,并當選全國抗震救災模范,被媒體稱為“中國首善”。2010年9月,他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財產(50余億人民幣)。
央視主持人主持豪華婚禮早已不算是“新聞”了。“畢福劍20萬主持富商婚禮”曾被央視處罰。央視總編室有關領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表示:“只要沒有違規,參加工作之外的活動是可以的。”所謂的“違規”,據報道說,“對主持人參加活動央視不反對,但有幾點需要注意:一是不允許參加廣告代言,二是走穴活動不能在任何電視臺播出,三是走穴活動不能有惡劣影響。”
我不知道,7000萬婚禮在社會上引起的強烈反響,算不算“走穴活動帶來的惡劣影響”?這只有央視有關部門來界定了。從網民和媒體的報道以及許多評論指出的問題來看,7000萬的炫富婚禮對社會產生的影響肯定不是積極的,朱軍除了是主持春晚這個最高規格的晚會的主持人,還有一個身份,他還是全國政協委員。朱軍的雙重身份更要對自己有嚴格要求。“不矜細行,終累大德”。朱軍該不該主持7000萬炫富婚禮?這比炫富婚禮更值得深思。(吳為忠 原題:朱軍該不該主持"炫富"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