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四“黑哨”黃俊杰、陸俊、萬大雪、周偉新等4人分別被判3年6個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月16日新華網)
曾經綠茵場上的堂堂“法官”,如今身敗名裂的“階下囚”,四“黑哨”玷污綠茵大地、玷污中國足球,受到懲處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一嘴吹出“G7革命”的周偉新,其執哨水平僅此而已;裁判生涯充滿爭議的黃俊杰,本身就不該在綠茵上混飯吃,居然瘋狂受賄;本乃無名小卒,估計沒有多少人知道萬大雪“執哨”,但他竟然是“黑哨”。對于這三人,因受賄或行賄而身陷囹圄,真是“活該”。但是,堪稱中國“第一裁判”的陸俊,居然也肆無忌憚地受賄,那就讓人不可思議了。
陸俊不僅在中國綠茵場上赫赫有名,在亞洲、世界賽場上也小有名氣。這個代表中國足球裁判最高水平的陸俊,既為中國足球作出了重大貢獻,又因自己的無恥行為對中國足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嚴重影響中國足球的國際形象和聲譽。中國足球水平本就不高,形象和聲譽本就不太好,加上陸俊之流這么一“折騰”,中國足球何去何從、路在何方還真是一個問題。
然而筆者在想一個問題:處理四名“黑哨”尤其是陸俊,就能拯救中國足球嗎?答案無疑是否定的。中國足球水平之臭,中國足球形象之差,不只是足球裁判造成的,足球運動員、俱樂部和球迷,尤其是足協官員以及與足球有染的其他官員,是不是也應該為中國足球盡一點責任,但是他們都盡到責任了嗎?
足球腐敗由來已經,10年以前就有有識之士提出足壇要“掃黑”。然而,時至今日,足壇“掃黑”才擺脫“猶抱琵琶半遮面”、“羞答答的玫瑰靜悄悄地開”的局面。隨著四“黑哨”相繼領刑,幾條足壇“大鱷”南勇、楊一民等也將乖乖“受刑”。中國足壇掀起的這場“反腐掃黑”風暴,能為中國足球“掃”出曙光,“掃”出一片新天地嗎?當然,中國足球要真正提高水平,不是懲處幾名“黑哨”、打倒幾名貪官這么簡單。“足球要從娃娃抓起”、要從聯賽做起,這口號喊了很多年,這道理大家都懂,但就是不能落到實處。如果還是一味地喊口號、放空炮,中國足球肯定沒戲。中國足球必須以“反腐掃黑”為契機,抓基礎、抓機制、抓體制,才能把壞事變成好事,才能在亞洲足壇、世界足壇占有一席之地,否則就永遠只能充當一名“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