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娛樂至上,娛樂至死的消費時代,任何事兒和“明星”二字沾邊,就總會呈現出一種迥異于常的放大效應。比如,“吸毒、涉黑、施暴、緋聞、艷照”,一般而言只能出現在媒體的社會新聞版面,而一旦加上“明星”這個前綴,立馬就變成重磅新聞,沒準還要在頭版配大圖導讀了。
比如,日前張默涉嫌吸毒被拘,就成了當前一檔娛樂大事件。如果是鄰居阿黃染毒,哪怕是制毒販毒,估計都沒這社會效果。而說實話,張默雖也算近年較為活躍的演員,而且演戲也刻苦,但他一直以來受到的關注,總顯得不很“純正”。而這又是他所不能控制的,因為他一直頭頂著一甩不掉的帽子——“張國立之子”。
張國立,就不用贅言了,他當“皇帝專業戶”的年頭,估計比他兒子的歲數都小不了多少。這或許是所有從事著和父輩相同或類似的行當的“星二代”、“文二代”、“官二代”……的“X二代”們,最大的包袱——如果他不愿意坐享其成,不愿意在父輩們這早就精心鋪設好的人生軌道上,按著父母預設的游戲模式走完一生的話。
至少,從張國立口中,可以知道張默是不愿意老戴著“張國立兒子”的帽子,在演藝圈混的。而是想著憑本事吃飯,憑自己的努力出人頭地,有朝一日能干出一番屬于自己而不輸于老子的事業來。讓父母讓同行讓全社會都知道,我叫張默,而不叫“張國立兒子”。
日前,有媒體登出了張默和張國立互動的兩封信。張默信里說,就是怕當演員活在父親陰影下,所以故意玩樂隊,沒想到張國立還是用心良苦、煞費苦心地“搗亂“,又把張默逼回演員之路;而張國立也坦承“你進了這行,要不是有張國立這個爸,你可能沒有這么痛苦,從小到大,你都是一個叛逆至極的孩子,同樣,又直率到極點,當初你跟我說要離開我公司,自己出去找角色,我其實也沒不高興,只是覺得你沒必要讓自己這么辛苦,這是一個父親最正常不過的心態。”
現在,吸毒事件后,張國立也替兒子公開道歉“我對警方行為堅決支持!我對他的行為給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一定會監督張默痛改前非、遠離毒品!也懇求公眾和媒體能夠寬容待他。”(2月2日《華商報》)
張國立的道歉和表態,言辭懇切,感情真摯,他說“抵制毒品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作為一個父親,我對此感到深深的痛心和愧疚”,這不僅顯示了一個公眾人物的公共責任擔當,也展示了一個父親在兒子犯錯后,面對社會的那種惶恐與忐忑。監督兒子,痛改前非,這是一個父親的責任;抵制毒品,遵紀守法,也是一個公民基本的責任和義務。馮小剛也發微薄表示了同樣的心情,在難過痛心之后,表示愿與“國立兄執手鞠躬,向公眾致歉。張默,責備你的話不說了。”
也曾有過吸毒經歷的導演張元,現身說法呼吁“不要把吸毒者推向絕境”,“將用很多時間去溝通和建立一個平臺,去戒除人類的難以戒除的成癮性!”明星也是人,也有人性的弱點。公眾也不宜用道德高標,甚至是雙重的道德標準來苛求他們。畢竟都是成年人,只要觸犯國法,自有法律接位。
所以從這點上說,也不必對明星涉毒太過敏感,不用將其一棒子打死。馮小剛、張元這些前輩對后生晚輩的關愛眷顧,可以理解,但是作為張默父親,愛子心切的張國立“替子致歉”卻也應該把握一個度。據說,張國立最初版的道歉聲明,因為心情急躁太過匆忙,把“深陷囹圄”,錯寫成“深陷囫圇”都未發現。借這個小插曲說一句,張國立要讓自己對兒子之愛,不變成囫圇吞棗的“囫圇之愛”,就必須把此前那種“搗散”樂隊,逼子“歸順”的過度干涉式溺愛,變成有禮有節、尊重其意愿,在平等溝通情況下的順其自然之愛。
當然,這個順勢而為,并非是見其吸毒施暴誤入歧途而不管不顧放任自流,而是不干涉其在正常生活中個人選擇。孩子已經成人,自會對己負責,孩子不是父母的“前言后記”,這一點,不論是對“星二代”還是“貧二代”的父母而言,都應謹記。
套用熱播劇《懸崖》里地下黨老魏的一句經典話,“孩子們都自帶風水,他們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命運”。這不是宣揚宿命,而是要明確愛的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