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近日通報了24種涉嫌違法違規的廣告,影視演員唐國強、主持人兼演員王剛代言的廣告“榜上有名”。唐國強代言了一種名為“邁道通”的藥品電視購物廣告,宣稱“治療腦中風,一定要邁道通……告別腦血栓,擺脫后遺癥”等,媒購委表示該廣告既有不科學的斷言,又用了國家級的禁止用語等,涉嫌多處違規違法。王剛代言的藥品華風再造膠囊短片廣告,不止把藥效說得很神奇,還以主持人形象出現,采用了國家禁播的新聞訪談模式。
明星虛假代言,早已是多少年前的“舊聞”,這次不過換了一種代言品而已。有關代言的情、理、法,實在用不著再啰嗦什么。在正義的陽光始終無法預期的時候,對明星虛假代言,人們只能用類似“缺錢還是缺德”這樣的斥罵,或者干脆以詛咒代替譴責、批評,滿足于“情緒發泄”而已。
唐國強以扮演一位領袖人物而星光耀眼,王剛則以扮演一位清朝最大貪官而婦孺皆知,一“剛”一“強”,這“剛強”哥倆的共同嗜好之一,就公眾認知而言,肯定是“代言”。照普通老百姓的粗鄙想法,這哥倆既為“明星”,肯定不缺錢,那他們舍得拿自己的老臉為某一藥品代言,只有兩種可能,要么是藥真好,要么是給他們的代言費真多。不幸的是,作為中老婦女心中的偶像與中老年男人眼中的明星,病人們往往在吃了他們極力推薦的有神奇療效的藥之后,才領悟到他們得的代言費肯定很多。
不能說這哥倆入戲太深,演了領袖就以為憑一張領袖臉就能振臂一呼,應者云集;演了一位八面玲瓏的奸臣,就以為能憑“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成為萬人迷,推薦什么別人就買什么。他們肯定很清楚為商品代言是在做生意,是生意就有風險。畢竟他們不是撈一票就走,他們還是希望自己的臉閃耀如恒星而非流星。他們在接下一單生意前,估計也輾轉反側過,只是結果別人沒因此翻船,自己也不可能因此翻船,哪怕有時有點非議,但國內沒有一顆明星因此黯淡過。
不能說“邁道通”之類藥物一定是假藥,但其宣傳的神奇功效肯定是有水分的,相信一個人只要具備常識,對此不難判斷,何況是走南闖北老江湖的“剛強”哥倆。不過在如今,像牛犇、王麗媛推薦一條“祛病褲”,穿上它就能治療腎病等六大疾病,像斯琴高娃代言“金牛特靈眼藥”,現身說法說“一點就靈,點亮人生”,等等,夸大其辭的廣告早已遍布城鄉。在這樣一個說假話能那么理直氣壯的時代,“卑鄙”的往往不是“下流”,而是那些已有很多錢還想不擇手段攫取更多錢的人。在這樣的語境下,在根據現有法律或出臺新法律制裁他們前,就算已被虛假廣告黯淡了人生的老百姓,也只能學會見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