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孔慶東用三句粗話拒絕記者采訪、并通過微博炫耀粗話的事件(簡稱“三媽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并持續發酵。新華社11日發表評論,敦促北大解聘孔慶東。圍繞該不該解聘孔慶東,北大學生儼然分成兩派,觀點對壘,但以在“北大未名BBS”網站上發帖數量計,“倒孔派”人數遠大于“挺孔派”。(《三晉都市報》11月15日報道)
孔慶東作為公眾人物、北大知名教授,本當謹言慎行,為公眾作示范,結果卻是在公共信息平臺上大放厥詞,公然以“三媽的”侮辱記者,當然沒人會認為這不是一件斯文掃地、道德失檢的事。但是若據此而就要解聘孔慶東,在我還是不以為然的。
一個教授稱職與否,衡量的標準應是學術和教學,而并無涉他在外面是否和什么人吵了什么嘴,又或和什么人打了什么架。高校是對教授負有管理之責,但這管理也并不能及于八小時之外。當年即便是有所謂“政治問題”者,如舊帝制派的辜鴻銘、新帝制派的劉師培,只要不把宣揚帝制帶進校園,帶上課堂,北大都是可以寬容的。這也是曾有傳統的。
有專欄作家宋石男在11月11日《新京報》撰文:“前哈佛大學校長勞倫斯·薩默斯只不過在公開場合說女性不適合搞科研,就被輿論抨擊,最后引咎辭職……同樣在知名大學就職,薩默斯因公開說錯話而引咎辭職,孔慶東公開說臟話并且死不悔改,‘巋然不動’,這能‘氣死’誰呢?”,我以為二者并舉其實是頗不妥帖的。其一,薩默斯是校長,而孔慶東只是教授,所采標準自不應一樣,校長自應可比教授嚴苛些。其二,薩默斯是引咎辭職,且還開了哈佛大學1636年建校以來之先河,屬于特例,卻并非是給強制解職。孔慶東若是也有道德覺悟,也引咎辭職,但若并非出諸自愿,而是給強制解職,那就未免太過。眾所周知,公務員若是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會給開除公職;兩相比照,一個教授若是因言論錯誤、道德失檢而受輿論譴責,就要被強制解職,是不是也太苛刻,太說不過去了?
當然,對于孔慶東“三媽的”,也并不是就沒轍了,就得聽之任之了。受侮辱記者完全可以提起訴訟,交由法院來裁奪。完全可以訴諸法律謀求解決的事,動輒就訴諸權力,呼吁權力在握者出手干預,實在不是一件好事情。(于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