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是一種傳播力強大的公共平臺。在這個平臺上,如果各類節目成天都在說教,不能給人一點娛樂,必然很無趣。同樣,如果娛樂節目泛濫,必然很無聊。
事實上,當我們把一個國家的電視節目作為一類文化現象予以審視的話,我們對這個國家電視文化的考量就會比較理性而客觀。比如,當我們來到一個國家,發現他們電視娛樂節目過多,甚至同樣的娛樂游戲,各類電視臺都在換湯不換藥地玩。我們會認為,這個國家的電視文化品位和格調不高,電視文化的結構嚴重失衡,這個國家的民眾陷入了一種淺層次的庸俗、低俗的娛樂之中。同時,還會認為,這個民族的文化創造力不強,只會跟風、模仿,什么節目流行,就拷貝復制什么節目,最后必然會在觀眾的反胃中失去觀眾。
我們怎么評價人家,人家也會怎么評價我們。遺憾的是,從一些發達國家到一些發展中國家,都并未給我們得出上述結論而提供足夠的論據。反倒是我們給人家提供得很充分。中國各地電視臺的娛樂節目,不是少了,也不是適中,而是相當多,而且大多占據黃金時段。
電視的魅力,就在于電視的圖像給人的直觀而強烈的視覺沖擊力,給人講故事講道理的潛移默化的滲透力。過度娛樂化遮蔽了電視的光芒,鈍化了電視的鋒芒,也就讓電視不能站在國家和民族的高度,釋放先進文化、優秀文化對人的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力量,讓人稀釋了人生的志趣與質量。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沒必要對“限娛令”感到憤懣。而當娛樂節目過多過濫時,確有必要限一限。因為這一限,不僅能夠促使電視主動調整和優化電視文化的結構,而且也能夠促使娛樂節目自身精品化、差異化,多些創造,少些跟風。
娛樂節目也只有在電視文化中分量適中、精品眾多時,才能展示它本身的魅力,對觀眾產生積極的影響。過度娛樂化,電視或能在一時中獲得一點收視率,最終卻會在觀眾的厭惡中失去發展的機遇,臨了再轉型只怕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