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盾,閩東一個普通的畬族村莊。這里,不僅以風光秀麗的“綠色銀行”著稱,而且以紅紅火火的“農(nóng)家文化”吸引人的眼球——村民像城里人一樣,可隨時到“文化超市”看書、健身、上網(wǎng);入夜或在露天廣場看電影、或輕歌曼舞、或品茗聊天……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改變了村民的生活方式,提高了村民的文明素質(zhì)。多年來,這里無賭博、無封建迷信、無刑事犯罪,先后獲得省市“精神文化精品村”、“新農(nóng)村建設示范村”等榮譽。有人賦詩贊曰:“山圍村合水連天,文化紅火照眼明;寶地風淳真樂園,經(jīng)濟文化一線牽。”
“霜熟稻粱肥,幾村農(nóng)唱;燈紅樓閣迥,一片書聲。”幾百年前鄭板橋先生理想中的農(nóng)家歡樂祥和景象,如今在猴盾和農(nóng)村不少地方成為現(xiàn)實,也引發(fā)人們對文化力量的思考。
“在致富奔小康的路上,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腦袋’,既要‘壯身子’,也要‘健腦子’。”質(zhì)樸無華的話語,道出了一種新的理念。有了這種理念,文化建設不再是經(jīng)濟的“附屬品”,文化生活不再是生活的“調(diào)味品”,而是從戰(zhàn)略上思考、從全局上謀劃,像重視GDP那樣重視文化建設,像抓項目那樣抓文化落地,像精心營造物質(zhì)家園那樣營造精神家園。如此,“用之可以尊中國”,可以充分發(fā)揮文化的召喚和引領作用,使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覺有所依附、落地生根。
文化功能的顯現(xiàn),文化作用的發(fā)揮,不像經(jīng)濟建設那樣“吹糠見米”、立竿見影,但文化的功能卻如滴水穿石、壘土成塔,文化的作用好似春風化雨,潛移默化。從根本上說,文化是“化”人的,是把人的整體素質(zhì)“化”高,把人的追求和境界“化”高。但這種“化”要如春雨,“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要似春風,“著物物不知”,“不知細葉誰裁出”。一句話,這種“化”,是靠“文”潛移默化,用“文”打動人心,依“文”改變風俗,使人們在文化的浸潤和藝術(shù)的熏陶中,逐步完善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遠離愚昧無知,脫離低級趣味,向更高的追求和境界邁進。
“如果我們把人的發(fā)展看作是人類生存的整體繁榮,那么文化恰恰就是這種‘發(fā)展’的最終目標和歸宿。”人類所做的一切都是為自己創(chuàng)造幸福,那么幸福在哪里?幸福就在美好的人性、人心和人情之中,幸福的人一定不可或缺善良的人性、知足的人心和親密的人情,而幸福需要靈魂的導師、信仰的指引、心靈的升華和價值的創(chuàng)造。正是在文化的滋養(yǎng)中,人們獲得無比美妙的幸福感受。
有詩人言:“如同布匹,精神也需要洗滌。蘸著昂揚的色彩,蕩洗懈怠、萎靡、迷惘和疲憊”。在文化對人的“化”與“養(yǎng)”中,我們獲得的不僅是精神的愉悅、素質(zhì)的提升,而且是自身的全面發(fā)展。恰如恩格斯所言:“文化上的每一個進步,都是邁向自由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