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央的一些報刊上在議論中國的低稿酬,還舉了美國和歐洲的實例,新華網轉發了,東方網也發了文章。我不想和國外去攀比,只看看國內這些年稿酬標準的變化。
“文革”時,稿酬作為修正主義的東西被打倒了。1977年10月,國家出版局頒發文件,決定恢復稿酬制度。然而,只敢實行低稿酬標準。僅付給作者基本稿酬,不付印數稿酬,每千字著作稿只有2—7元,翻譯稿只有1—5元。這實際上只不過回到1966年1月的水平(其實只有1964年標準的一半。)
1980年7月,國家出版局黨組修訂了上述付酬辦法,恢復印數稿酬。稿酬標準改為每千字著作稿3—10元,翻譯稿2—9元。印數稿酬以萬冊(而不是過去按千冊為單位)計算,印1—5萬冊,每萬冊按基本稿酬的3%付給,5萬冊以上實行累計遞減的辦法。這還是沒有恢復到1964年的水平。
1984年12月,文化部出版局再決定修改付酬辦法。一、提高基本稿酬,著作稿每千字6—20元,翻譯稿每千字4—14元;二、提高印數稿酬,印1—2萬冊,每萬冊按基本稿酬的5%付酬,2萬冊以上累計遞減。對有重要學術理論價值的著作給以優惠,印1萬冊以內,每萬冊按基本稿酬的20%付酬。此外,增加了對著作權(版權)保護的一些規定。
1990年6月,國家版權局發出《關于適當提高書籍稿酬的通知》,這是考慮到物價上漲等因素,對稿酬標準進行的一次調整。基本稿酬中,著作稿由每千字6—20元提高到10—30元;對確有學術價值的科學著作,必須從優付酬者,可以再適當提高標準,但每千字不得超過40元。翻譯稿每千字由4—14元提高8—24元,特殊的不得超過35元;印數稿酬改為每萬冊按照基本稿酬的8%付酬。對確有重要學術理論研究價值而印數較少的專著,印l一10000冊,由原來的按基本稿酬的20%付酬提高到按基本稿酬的36%付酬。考慮到物價上漲的因素,這樣的稿酬標準還是沒有恢復到1957年的水平;實在太低了。
出版部門規定的稿費標準,十幾年來,表面上提高了幾次,低線從千字2元升到10元,高線從10元升到40元;但同時物價也在不斷上漲。1990年人民幣1元的購買力,只相當于1956年的四分之一。稿費的實際含金量并沒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60年代初,上海報刊上發-篇千字雜文隨筆,稿酬10元,我是過來人,印象深刻,今天的100元坁得上當年的10元?
稿酬標準不升反降,深層次的原因請有關方靣去思考。低稿費制度給中國帶來了什么?幾乎消滅了自由撰稿人這個重要的行業。到2011年,據行業內的統計,中國靠稿酬生存的自由撰稿人,己瀕臨滅絕,己不足千人。中國的大熊貓總數還有1750多只呢。有一位省級大報的領導說,他們改革開放前曾有過日發行量50多萬的輝煌,可現在己衰敗到了上不了街道上的郵亭。在省會城市,你跑遍大街小巷,滿城沒法買到一張。可他們日子過卻得很滋潤。總編記者們都活得很體面,社會地位很高,俸祿很厚。他說,我們根本不愁錢。每年省上的財政補貼在3200萬元,可見并不是沒有條件提高稿費。
我們的稿費標準不增反降,許多作家說“靠稿費謀生很難”,有位作家近期完成了一部20萬字的紀實文學作品,,但他很無奈地承認,“僅僅依靠稿費是養不活自己的。”“寫書不如出書,出書不如賣書。”在中國作協副主席陳建功看來,普通作家的寫作利益確實需要得到保護。他建議能否參照最低工資制的做法,設立最低稿酬制,創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法。可見低稿酬帶來許多問題,不利于提高寫作者的積極性,也不利于繁榮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