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耕社會,皮影戲曾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一種藝術形式。在北京被稱作“紙窗影”,在湖南叫“影子戲”,福建叫“皮猴戲”,黃河流域一般叫“驢皮影”,各地稱呼不同,唱腔也有異。
如今,人們的文化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網絡、影視等新的傳播方式都在擠壓傳統藝術的生存空間。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也使得民間團體與民間藝術在加速瓦解。
同時,年輕人大多不愿意繼承和學習老一輩的技藝。曾經我在山東楊家埠考察年畫時,在老藝人家里看到一位日本女孩在學習,卻很少看見當地的年輕人學。與歐洲和日本相比,我們的年輕人對傳統文化缺乏認識、熱愛和傳承的自覺。
此外,我還有另一種擔心,那就是文化遺產的“產業化”傾向。畢竟,產業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追求利潤最大化,往往就會傷害了藝術的原真性。例如皮影戲,它有兩種藝術成分,一是戲劇一是美術,構成獨特,價值很高。如果太追求產業效益,很可能偏重好賣錢的皮影,丟棄了演出,這樣作為非遺的皮影實際上就消失了。還有,我在陜西發現一些皮影用機器來壓制,雖然產量大、銷量高,但傳統手工技藝會很快消失。
我認為對待文化遺產,有幾條原則不能改變:一是經典作品不能丟,可以發展新的內容和題材,但要保留傳統代表作;二是地域性不能改變,保護文化遺產,主要就是為了保護文化的多樣性;第三是手工性,也就是人的成分不能丟,因為藝術是人用心靈和雙手創造、用生命情感表達;機器制作的東西沒有生命感,唱戲不能用電子音樂和錄音取代。
有些傳統藝術如皮影、木板年畫,我贊成幫助它們進入現代市場,但不能一股腦兒地都進行產業化。幫助它進入市場,是為了更好地保存其藝術本身及其精華,而不是一味地獲取商業利益而傷害藝術的本質。
當傳統藝術進入市場,學者應該進行跟蹤調查。在日本,每一項非遺周邊都有一群學者在跟蹤研究與幫助,但我們的許多非遺項目都是藝人們自己在市場中亂闖。我們的民間文化已經遇到了困難,文化學者應該主動走下去,承擔起時代使命。
另外,政府應該擁有文化自覺去支持和幫助民間藝人,文化遺產的第一保護人應該是政府。但許多地方政府,往往對跟政績掛不上鉤的事不感興趣。一些非遺的保護基金也落不到藝人手上,國家支持非遺和傳承人的經費,常常被用于建造華而不實的所謂非遺博物館、演示中心和文化生態園,成了政績工程。現在,我們有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政府是非遺法的執行者,應該承擔起責任,對文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