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宋丹丹無意中又“火”了一把。但這次純屬私家事件:在前夫英達帶著后妻所生的小兒子上電視節目大秀愛后,宋丹丹在微博中“發飆”,指責前夫英達“偽慈父”的表演。(8月6日《新聞晚報》)
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名人也不例外。
對于自己的前夫英達,帶著自己與后妻所生的小兒子在熒屏上的“表現”。宋丹丹在微博中說,“男人可以離婚,可以重組家庭,可以愛現妻和兒女,可以攜子在媒體前秀父愛稱自己司機保姆廚師教練‘四棲老爸’,但十四年來對前妻所生的兒子巴圖不理不睬,形同陌路。”
應該承認,夫妻離婚,受到傷害最深的往往是孩子。這也往往是很多離婚男女雙方感到最欠對孩子的地方。
據了解,宋丹丹在微博上的“所言”,引起了很多網友的“共鳴”,紛紛“聲援”宋丹丹,作為一個負責的父親,需給孩子應有的父愛。而這一點,英達沒有做到。
但,也有網友質疑,表達了“不同的觀點”。比如,把這樣的私事公諸于眾的做法,會不會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應該承認,近年來中國的離婚率居高不下,以往那種我們認為只會在外國家庭中存在的“你的孩子、我的孩子以及我們的孩子”的現象,很可能就出現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父母離婚,孩子必然失去一方的愛嗎?如何處理好前后兩段婚姻所帶來的子女關系?這些都需要離婚父母更多的學習和智慧,也是我們社會面對的一個非常現實的話題。
“清官難斷家務事。”的確,從宋丹丹的“一面之詞”,我們確實也很難把責任全部推到英達身上。但是,在我看來,宋丹丹所說的這種現象,或者說這樣“無情無義”不稱職的父親,肯定在我們社會上有一定代表性,不是少數。
所以,我在想,對于夫妻離婚這種社會現象,雙方當事人還是應該保持更多理性。一方面,雙方應該充分認識到離婚以后,對孩子成長造成的心靈上無法彌補的傷害。另一方面,夫妻離婚以后,對孩子的愛不能缺失,對孩子的成長應該更多關注。這是一個負責的父親(母親)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