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黃俊杰介紹,比賽前,他有時會收到足協官員的短信,內容只有“公正執法”四個字。在一般人看來,足協官員要求裁判公正執法再正常不過,但裁判卻心領神會:這里的“公正執法”,就是要求裁判不要顧慮主場因素,即不要偏袒主隊,真正的意思就是要求裁判照顧、偏袒客隊。多么令人唏噓的“公正執法”!多么值得玩味的官場暗語!“公正執法”竟然是“不公正執法”的代名詞,一切是那樣“心有靈犀一點通”,無須廢話,四字足矣。
在現行體制下,中國足壇其實也是一個官場。曾任湖南省臨湘市副市長的姜宗福,就曾揭露一些令人瞠目結舌的官場暗號——比如領導簽字,字橫著簽意思是“可以擱著不辦”,豎著簽,則是要“一辦到底”;“同意”后面點個實心句號,說明這件事必須全力辦成;如果是個空心句號,百分之百辦不成……
在我等公眾眼里,“公正執法”是多么神圣的原則,領導簽字是多么鄭重的承諾,但在有些官員眼里,這些竟然如同兒戲,可以任意曲解、任意玩捏、任意戲弄,可以當作糊弄公眾的幌子,當作構筑官場潛規則的磚瓦。顯然,這些還只是官場暗號的冰山一角,還有更多潛規則、暗號不為人知。一些領導說話總是那樣“微言大義”,指示總是另有玄機,不懂暗語、潛規則的人,何以立足?
前足協官員張健強用五個“沒有”形容當年的中國足壇:沒有道德,沒有規范,沒有制度,沒有制約,沒有監督。那么最重要的規范、制度、制約、監督是什么?我認為是公開,“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唯有公開透明,才能讓包括道德、規范、制度在內的各種“明規則”挺直腰桿、大行其道。(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