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媒體報道所稱,北大和清華推出的兩個“七校聯考”,是“北約”PK“華約”,是一場好看的自主招生生源掐尖戰,那么,這樣的自主招生聯考,其結局將極不看好,從一出臺,就先天不足,誤會了什么是真正的自主招生聯考。
我支持自主招生聯考。但我所提議的自主招生聯考,有三個基本特點。其一,考試社會組織,相關學校自主認可。也就是說,一所學校可以認可某一個聯考,也可認可多個聯考,聯考組織者以考試的公信力、權威性,贏得學校的信任,本質上說,聯考是一種市場競爭的考試,而不是集團作戰。
其二,聯考應給予學生充分選擇的權利,包括選擇考試的權利,以及根據聯考成績申請學校的權利。如果聯考先是外部對抗———將考試時間放在同一天,迫使考生選擇,再是內部瓜分———規定一名考生只能用聯考成績申請2~3所學校,而這兩三所學校還有第二、三志愿(或B、C志愿)不愿考慮的不成文規則,并將面試時間有意無意放在一起,這樣的聯考,比此前各校各自為陣的自主招生更糟。
其三,聯考與集中錄取分離,根本改變自主招生的操作程序,而不僅僅是替代各校自主測試。此前的自主招生,先有各校單獨進行測試,再給予符合條件的學生自主招生資格,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高考,且在高考志愿填報時把相關高校填在A志愿或第一志愿,否則就視為放棄自主招生資格。假如聯考只是替代學校的自主測試,而此后的程序還是照舊,那么,其意義十分有限。自主招生聯考,可探索與高考完全脫鉤,參加聯考的同學,以聯考成績可以同時申請多所學校,且同時獲得多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之后即可不參加高考。
這樣的自主招生聯考,才是充分給予學生考試選擇權、學校選擇權,反之,就會在擴大學生考試機會的名義下,讓學生左右為難,增加考試負擔和焦慮。
現在,自主招生聯考政策剛一出臺,就被公眾疑為集團“圈地”搶生源———有調查顯示,超過50%的公眾如此理解自主招生聯考———在這種情形下,有關聯考組織者和高校,應在制度設計中,避免被公眾“不幸言中”,而應該以處處為學生著想為出發點,給學生足夠的選擇空間。
其實,高校搶生源本身并沒有錯,但搶生源不能通過限制學生的選擇、給學生的選擇權設置障礙來實現,而應該光明正大的以教育質量和教育服務吸引學生。讓一個考生只能參加一個聯考、參加聯考之后只能選擇有限的學校、獲得自主招生資格之后,只能填報一所學校才有效,這些都是限制學生選擇權的“陰招”。但愿這些問題,不要出現在聯考制度推進過程中。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