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文化產業正在迅猛發展,體制改革解放了文化生產力,這是一件好事情。我看到另一種現象,在有些地方,發展文化基本上是商業的眼光,商業的指標,這就有些問題了,問題在于文化并不僅僅是商業。
例如出版,它首先是文化,它的成績不僅表現為經濟效益與經營規模,更在于文化含量、文化質量。一個純粹學術性藝術性、品位層次十分講究的出版機構,無法像一個專營暢銷書的書商那么強大。文化上最重要的是質,還不是量化要求。例如一個托爾斯泰,其文化意義與文化貢獻,遠勝過一千個暢銷書作家,雖然暢銷書已經成為許多出版公司之夢寐以求。一本《紅樓夢》遠勝過如今全世界的暢銷書的總和。毛澤東甚至將擁有《紅樓夢》與人口眾多、歷史悠久、領土遼闊并列為我們立國的驕傲(見《論十大關系》)。
數量、品種,對于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要是很重要的。但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文化事業還需要頂尖的人才,我要說是天才,需要經典,需要給后世子孫留下智慧與輝煌。
僅僅以商業眼光發展文化,必然生產大量低俗偽劣淺薄的貨色,生產文化垃圾。有消費就有垃圾,物質與精神上都是如此,不足為奇。企圖完全消滅垃圾,很難做到。但要做也能做的是增加文化瑰寶。民族的文化瑰寶有賴于孔、孟、老、莊、屈原、司馬遷、李、杜、曹雪芹這樣的少量天才人物。人才當然離不開人民,人民是藝術與思想的母親。同時人眾不等于人才。文藝的泛漫化與經典的出現常常不是一回事,越是泛漫人們越是容易痛感到經典的缺失。淘盡黃沙才是金,四大奇書既是最普及的又是最優秀的。淹沒在泛漫的文化與文藝生活中的智慧奇葩與天才成果,將終于永垂史冊,成為我們民族的經典與驕傲。
如果一些文化產業事業人追求的只限于印數、票房、收視率、點擊率、上市,而忽視了做好才是最主要的,將最后使我們后悔莫及。一些作品正在通過拳頭枕頭、陳腐迷信、八卦奇聞來促銷謀利,我們永遠也不能坐視文化的日益消費化、空心(即無內涵)化乃至低俗化。
傳媒的炒作與炒作背后的經濟實力正在使文化上高下不分,真偽不辨,黃鐘黯啞,瓦釜轟鳴。急功近利的風氣使本來大有希望的文化人也在走捷徑,寧要無知的起哄與人為的與速成的明星,不要偉大的經典,不要文學藝術與學術的深刻性、鄭重性與創造性,更不要說文化創造上的艱苦卓絕與不應逃避的付出代價。一切對祖國文化事業負有責任感的人士應該勇于負起責任,發出自己的聲音。
甚至學術上也令人擔心,傳播上的巧言令色會不會沖擊真正的學問修養與功底?抄襲、槍手、拼湊、交易……學風的腐敗為什么屢有傳聞?在某種文化的幌子下,迷信巫術會不會借尸還魂、假冒偽劣的文物與民俗會不會大行其道?跟著發行量與收視率走的傳媒手段應該怎么樣負起對于人民的責任?
做大、做強,還要做好,對于那些做得好但暫時不夠大不夠強的文化產業事業,國家與社會理應有更大的扶植力度。(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