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生做研究:用實證驗證“31條”的說到做到
【兩岸快評第221期】
“31條措施”出臺一年多來,從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推出,全大陸各地截至目前共計有99個省市區縣推出了相對應的措施,這都是“同等待遇”的具體落實。筆者與趙子龍博士和黃斯嫄同學共同做的研究,刊載于今年《臺灣研究》第三期的《政府優惠政策、社會適應性與臺生就業創業意愿——基于調查問卷的實證分析》一文,也再次驗證這一年多來大陸對于臺灣同胞同等待遇的說到做到。
該篇文章自2017年起開始設計撰寫,主要就是為了探討大陸出臺各項優惠政策對于臺灣青年同胞來到大陸發展融入是否帶有正向的影響。因此該文設定了兩個研究假設,一是大陸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的扶持力度越大,對臺灣學生在大陸創業就業意愿的影響就越顯著。二是臺灣青年學生對大陸社會的適應性越強,在大陸就業創業的意愿越強。為了驗證該研究的假設,最終共計發出了超過500份問卷并有效回319分問卷,受訪者都是在大陸各地求學的臺灣青年學生,透過這群大陸臺生最直觀的感受填寫,就是驗證31條措施最佳的方式,這也是我們研究最大的亮點。
同時再透過專業的統計分析抽絲剝解后得出大陸出臺眾多優惠政策可以吸引臺灣青年學生在大陸就業創業,同時除了政策性優惠措施外,更為重要的是臺灣學生對大陸社會的適應性也與在大陸就業和創業有著正向相關的聯系。因此兩者得出的結論都與該篇文章的研究假設不謀而合。因此最終文章提出三個政策建議,就是增加增強臺灣青年學生在大陸的社會適應能力、落實給予臺灣青年學生的“同等待遇”和完善臺灣青年學生就業創業支持體系。
筆者在與同仁做該研究時就抱持著一顆嚴肅謹慎的心,希望最初的假設與現實實踐“同等待遇”的政策都能夠有緊密正向的關系,從研究開始到文章最終刊載出來的兩年里,從中央到地方,“31條措施”的出臺加上各地優惠政策的落實,無疑加大了我們對于研究最終預期成果的信心,因為大陸在落實同等待遇真的是說到做到,就如9月20日沈陽,東北首個“涉臺經濟貿易合同糾紛仲裁庭”在沈陽臺協設立。就是依據今年4月30日沈陽市臺辦和沈陽發改委出臺的《關于促進沈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75條措施中的第74條“在沈陽臺商協會設立仲裁庭,聘請臺籍仲裁員,充分發揮臺籍仲裁員的作用,積極開展涉臺仲裁工作。(牽頭單位:沈陽仲裁辦;配合單位:市臺辦)”而設立,體現沈陽市人民政府為在沈臺灣同胞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說到做到,更是體現中央到地方真心實意的為臺灣同胞辦好事,辦實事,謀福祉。
最后,作為一名在大陸生活發展的臺灣同胞,我還要感謝祖國大陸、感謝各級領導單位同仁,因為有你們,才讓我們臺灣同胞在大陸拼搏筑夢無后顧之憂。謝謝你們!(作者:羅鼎鈞,沈陽市臺商投資企業協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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