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美國對臺新一輪軍售案的消息傳得塵囂甚上。香港《大公報》22日刊載評論文章指出,倘若美國一意孤行,堅持對臺軍售,無疑是破壞了兩岸和平發展的趨勢,損害中美兩國的關系。希望美國能懸崖勒馬,信守承諾,樹立一個大國應有的誠實守信形象。
全文摘編如下:
最近關于美國對臺新一輪軍售案的消息傳得塵囂甚上。美國媒體不斷放出風聲說,華府將向臺灣現有的F-16A/B戰機升級,似為奧巴馬政府宣布對臺軍售案制造輿論氛圍。美國在臺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昨天更表示,今年對臺軍售項目與數量都不少于以往,金額如《紐約時報》報道,高達58億美元。這是首次有美國官員公開證實美國將再次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消息。
據報道,美國此次計劃提供多項最先進武器給臺灣現有的F-16A/B戰機機隊,包括最先進版本的雷神公司AIM-9X響尾蛇熱追蹤飛彈、全天候AIM-120C-7型先進中距空對空飛彈、主動電子掃描陣列雷達等。對于這些軍售內容,外界流傳一種觀點,認為“美國已經給了中國面子”,否則美國不是僅為F-16A/B戰機升級,而是出售臺灣夢寐以求的F-16C/D戰機了。這種觀點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但雙方在美對臺軍售的敏感問題上仍未能達成共識。隨后經過談判,中美終于在1982年8月17日達成協議,發表《中美就解決美國向臺出售武器問題的公報》(簡稱《八一七公報》)。美國除了重申遵循“一個中國”原則外,還許下三項承諾: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后近幾年供應的水平;逐步減少對臺灣出售武器,并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后的解決。
《八一七公報》是中美兩國白紙黑字簽訂的有效協議,代表的是彼此的信任和善意。美國既然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就不應該再向屬于中國領土的臺灣出售武器,而《八一七公報》的精神正是希望美國以停止對臺售武為目標,中方因而接納了當時美方提出的三項承諾。但遺憾的是,多年來美國竟自毀承諾,視公報為無物,不顧中方勸阻,堅持對臺售武。公報簽署至今近30年了,美國一直持續向臺灣出售武器,已視此為“常規政策”了,而且武器層級和軍售總額不斷創新高。
大陸軍事專家羅援少將就指出,中美建交時,美國對臺軍售只有4億多美元,賣給臺灣的是“霍克”導彈;現在美國對臺軍售高達60多億美元,賣給臺灣的是“愛國者”三型導彈。顯然,近年美對臺軍售的規模已大大超出中美建交初期,絲毫看不出美國有減少對臺軍售的趨勢和跡象,遑論“最后解決”。
如今兩岸關系的大好勢頭是過去60年來前所未有,倘若美國一意孤行,堅持對臺軍售,無疑是破壞了兩岸和平發展的趨勢,損害中美兩國的關系。希望美國能懸崖勒馬,信守承諾,樹立一個大國應有的誠實守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