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及其家族如此大膽的洗錢手段,讓人吃驚。
香港中評社今天發表社評說,陳水扁及其家族參與國際洗錢的行為令人發指,尤其是作為前臺灣領導人,在任期間知法犯法,其行為不可能見容于國際社會。當前,綠營政客要力保陳水扁及其家族,他們知道嗎?這樣做的結果,最終將毀掉臺灣的國際正面形象,重創臺灣的金融經濟,貽害無窮。
8月13日臺灣《壹周刊》獨家披露,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在2006年底前,將一家四口——包括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的帳戶全部結清,通過兒媳黃睿靚及其家人戶頭,將3億元新臺幣(4元新臺幣約合1元人民幣)資金匯往島外,涉嫌洗錢交易。次日,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揭露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2007年先后從自身的新加坡瑞士信貸銀行及蘇格蘭皇家銀行的帳戶,匯入共約美金三千萬元于黃睿靚在美林瑞士銀行的帳戶里,疑似洗錢,瑞士聯邦檢察署已下令查封帳戶公司財產,并透過司法互助請臺灣協助調查巨款來源。8月14日,陳水扁出面承認事實。
于是乎,一場巨大的陳水扁及其家族的國際洗錢案浮出了水面。就像龍卷風一樣,越卷越大,越卷越高,越卷越猛。何時休止,何時塵埃落定,目前看來都遙遙無期。
什么叫做洗錢?按資料解釋,洗錢是指犯罪分子通過一系列金融帳戶轉移非法資金,以便掩蓋資金的來源、擁有者的身份,或是使用資金的最終目的。需要“清洗”的非法錢財一般都可能與恐怖主義、毒品交易或是集團犯罪、貪污腐敗有關。
社評指出,我們不會夸大陳水扁及其家族之所以洗錢的目的是從事恐怖主義活動或者是販毒之類。但是“洗錢通常以隱藏資產來源為目的”這一點,陳水扁及其家族能否認嗎?完全不能的。大量的資金偷偷匯入海外帳戶,不就是要隱瞞資金、隱瞞所得嗎?
洗錢的典型的交易分三個過程,將之與陳水扁及其家族的洗錢手段一一對照,就可以使其原形畢露。
一、入賬,即通過存款、電匯或其他途徑把不法錢財放入一個金融機構。將大筆的金錢化整為零存入數個以他人名義開設的帳戶,這些帳戶彼此互不相關,之后再透過匯款、開立支票……等等方式轉入犯罪者的名下,由于每筆交易的金額不大,而且往往還透過跨國方式交易,甚至利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以開設保密帳戶或公司之便,使查緝困難。
陳水扁家族多年來匯款至境外資料沒有發現任何大筆資金匯出,那么,其海外賬戶的資金來源必有銀行高層包庇或是利用人頭戶匯款、以及通過非法管道盜運,甚至就不是從臺灣匯出,而是直接從海外獲取的資金。
二、分賬,也就是通過多層次復雜的轉賬交易,使犯罪活動得來的錢財脫離其來源。傳統方式洗錢的手法是利用國與國之間的“空間差”,將贓款從A國偷運出境到B國,也就是將犯罪收入所在地與贓款使用地分開來,由于法律不同,危險的贓款往往就變成了可任意揮霍的合法財產。
陳家資金由“荷蘭銀行”轉到“標準銀行”,再轉到“瑞士信貸”,透過新加坡、瑞士、開曼群島往返轉匯大筆金額的手法毫無疑問就是標準洗錢手法。
三、融合,以一項顯示合法的轉賬交易為掩護,隱瞞不法錢財。通過這些過程,罪犯就可把非法所得轉移并融合到有合法來源的資金中。利用假名設立數個公司,將犯罪所得透過這些公司虛假的交易,例如將不值錢的東西以高價販售給另一家公司,最后轉入犯罪者的名下,表面上看起來正當合法,實際上只是為了轉移金錢所做的假交易。
黃睿靚在瑞士的美林銀行帳戶有兩個,獲得資金后再匯入于開曼群島注冊的公司,然后再轉入瑞士的陳家賬戶。這就是典型的洗錢過程中的融合過程,也就是漂白過程。
對照如此經典的洗錢解釋,陳水扁及其家族的做法有何不同?沒有!堪稱絲絲入扣,沒有一點走樣。瑞士聯邦檢察署下令查封帳戶公司財產,并透過司法互助請臺灣協助調查巨款來源。當然不會是因為心血來潮,當然是因為陳家洗錢促動了國際反洗錢組織的神經,踩到了紅線。
英國資金、總部設在香港的財經專業媒體“亞洲金融雜志”(FinanceAsia)對此洗錢案進行了分析:黃睿靚2007年2月在美林銀行瑞士公司開設兩個戶頭,瑞士信貸新加坡公司一匿名戶頭再向此二帳戶各匯進兩千一百萬美元與十四萬美元。三個月后,美林幫黃睿靚在開曼群島開設一家“Bouchon”公司,然后把這些錢全部匯到這間紙上公司的戶頭。“亞洲金融”指出,私人銀行的基本訓練就是要“認識客戶”,特別要提防政治敏感人物(PFP)。亞洲因貪腐猖獗,來自亞洲的PEP要開戶非常難。黃睿靚夫妻兩人都無業,卻能匯入巨款,美林似乎沒調查金錢來源。最令人驚訝的是,美林甚至協助黃睿靚在開曼群島注冊了Bouchon公司,這是由美林(開曼)公司設立的委托公司(nominee company)。這種公司藏匿了持股人的姓名,由美林旗下的兩家公司分別擔任Bouchon名義的股東及董事,而且Bouchon登記的辦公室所在地就是美林在當地的公司,美林負責Bouchon所有公司行政及業務。一名在開曼群島執業十多年的律師表示,這種委托公司在開曼群島相當罕見:“最近十年我從未見過類似案例。”一名銀行界人士分析:“整個計劃似乎準備將陳水扁家族成員各個帳戶的資金匯整到Bouchon的名下,公司在書面上由美林控制,其實是陳家掌控。” Bouchon對外的股東就是美林,扁家若透過Bouchon公司投資或購置產業,能夠讓任何一位和Bouchon交易的人安心。
任何專業人士,面對陳水扁及其家族如此大膽的洗錢手段,都會吃驚的。
陳水扁及其家人國際洗錢一旦被認定,就是觸犯了法律,也觸犯了國際社會的眾怒,罪不容赦。據估計,目前世界洗錢數額高達15,000億至28,000億美元。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洗錢總額甚至超過政府預算,并最終導致政府對宏觀經濟失控。國際洗錢已經像毒瘤,或者像癌細胞一樣,嚴重侵襲世界經濟的肌體。陳水扁及其家人參與國際洗錢,不是“毒瘤”又是什么呢?
國際洗錢犯罪有什么危害?陳水扁及其家族洗錢又將如何影響及危害臺灣?
社評指出,其一,洗錢是通過金融體系完成的,所以它影響金融的健康發展,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也產生極大的破壞作用。商業銀行是靠信用立足的,信用是其“生命線”,若商業銀行為洗錢分子所利用而被揭露,公眾就將對該銀行甚至整個銀行系統的信用產生質疑,那將嚴重動搖銀行的信用基礎。
陳水扁及其家族參與國際洗錢,首先被質疑的就是資金來源,不可避免要與臺灣大金融機構掛鉤,也不可能不牽涉到“二次金改”問題。陳水扁洗錢案最終將徹底禍害多家金融機構。
其二,洗錢的資金流動無規律可言,往往會加劇金融市場動蕩,甚至引燃金融危機的爆發。
陳水扁洗錢案爆發以來,臺北股市金融股令投資人看得“霧煞煞”,陳水扁洗錢案勢必重創臺灣金融市場,危害必然發生。這就是陳水扁洗錢的罪果。就算陳水扁洗錢數額不足以動搖臺灣金融市場,但是惡劣的影響如果不遏止,臺灣洗錢黑潮不可能遏制,終有一天,臺灣會列入國際洗錢黑名單,損失巨大。
其三,犯罪組織的洗錢一旦成功,犯罪活動就越發猖獗,對社會的破壞范圍、破壞程度也就更大更深。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來說,洗錢往往造成大量資金外逃,危害金融穩定和安全。洗錢總是與各種犯罪緊密聯系在一起。
社評最后表示,陳水扁及其家人國際洗錢的罪行如果不被揭發,不被處理,不被凍結。龐大的資金最終可能禍害臺灣的政治。其禍害有:一,陳水扁有黑錢就有實力,就能繼續參與或組織非法的對臺灣不利的政治勾當。二,陳水扁有黑錢就可以繼續綁架民進黨,挑撥臺灣的政治矛盾,陷臺灣于苦海無法自拔。三,陳水扁有黑錢就可以繼續腐蝕拉攏政客,催生新的黑金政治,破壞臺灣政治生態。總之,陳水扁有黑錢就一切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