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援弊案”已經激起了臺灣民眾的最大憤怒、最大不滿、最大的痛恨。
陳水扁、民進黨上臺后,為了突破臺灣“外交”的困境,他們采取了最低層次、最見不得人的“賄賂外交”手段,這還不是“金錢外交”可以形容的。“金錢外交”或許還可以有一點透明度、有一點說得出的借口,有一點可以公開的過程。“金錢外交”或許還有一點惠及當地民眾的可能。“賄賂外交”則不然。
“賄賂外交”有什么特點呢?用給予報酬(如金錢、財產、利益或方便)來收買某人(如官員)就叫做賄賂。用錢來收買要員個人,以建立兩者之間各種類型的外交關系,這就是“賄賂外交”。
社評直言,環視當今國際,“賄賂外交”是任何一個正經的國家或地區所不為的恥辱行為。完全可以斷論,全球只有一個地方是瘋狂地、公開地玩弄“賄賂外交”的,那就是臺灣。陳水扁當局是怎么玩弄的呢?那就是花大錢直接收買對方的重要官員,讓對方置臺灣利益、人民利益不顧,假公濟私。
陳水扁當局“賄賂外交”的手段和本質有如下三個特點:
第一,“賄賂外交”完全是利用犯罪手段從事國際犯罪的行為。扁當局直接送錢給當事國的總統,中飽其個人私囊,危害當事國的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
第二,“賄賂外交”的金額數目巨大,而且持續提供資金。全臺灣民眾毫不知情,也嚴重損害了臺灣人民的利益,侵占了臺灣人民的血汗錢。對臺灣的形象損害更是巨大。
第三,“賄賂外交”是從李登輝執政時代開始的,陳水扁及民進黨不僅繼承下來了,而且變本加厲的做起來,越玩越瘋狂,從皮包公司洗錢演進為直接送錢,毫無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