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臺媒報導,香港大學大舉招人,因其教授薪水為臺灣三倍多,臺灣恐爆教授出走潮。今日《聯合報》發表評論說,臺灣教授的薪水問題是齊頭式平等,患寡又患均。對有些兢兢業業的教授是太少,但對很多尸位素餐的教授來講,待遇又太好了。
文章說,臺灣教授的薪水分成兩部分,本俸和學術研究費,本俸依年資稍有不同,而學術研究費只分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四級,亦即只要是正教授,不管表現如何,薪水都一樣,而且一輩子無法調升(當局統一調薪例外)。很多人四十幾歲就升上正教授,到六十五歲退休,薪水都不可能增加。文章進一步類比說,若有任何一家企業告訴員工說此后廿幾年你都不可能晉薪,員工一定都跑光光。
文章分析認為,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很多臺灣人升上教授后就躺著干,只有上課時見得到人,其它時候別有旁騖,或者雖然整天待在學校,卻是只教教書,不做研究,不服務,不輔導學生,這樣每個月九萬多臺幣的薪水會不會嫌太多?
文章還稱,臺灣教育主管部門說早已授權大學,教師薪資可有兩到三成的差距,但因總支出不能增加,故若要拉開差距,只能砍表現差的人來補表現好的人,“把自己的快樂建筑在別人的痛苦上”,有那個大學敢執行。
文章認為,真的要獎優懲劣,就不能將學術研究費理所當然視為薪水的一部分,且要打破學術研究費僵化的四級制,每年或每兩年檢討一次。學術研究費顧名思義是獎勵做研究,對于只教書但從不做研究的老師當然只能拿本俸,而一位助理教授如果研究很突出,其學術研究費就可以高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