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乃是臺灣“新聞局”的中職等公務員,他過去長期以來也以到處發表評論及報道文章而頗有知名度,他對張學良問題的研究即頗深入,但也正因外務繁多,他的公務員本職遂有所偏廢,多年后還是中低階的九職等。直到政權再輪替,他才快速擢升為臺灣駐加拿大多倫多新聞組長。近來,面對臺灣意識抬頭感到不安 郭冠英選擇在互聯網采用筆名表達不滿。
而所謂的“郭冠英案”,乃是民進黨“立委”經由網民檢舉,發現郭冠英先后疑似以“范蘭欽”、“辛文菊”、“趙天楫”等化名,在港臺媒體,甚至博客上發表文章。在這些文章里,他顯然是以中國意識為主,因而遂對“臺灣意識”加以批判,包括稱“臺灣不是國家”,而是“鬼島”,又稱臺灣人是“臺巴子”等。民進黨“立委”一將此案提出,立即在臺灣鬧出軒然大波。
政論家南方朔近日在香港媒體撰文說,任何社會都會將人群據種族、膚色、宗教、出生地、階級、職業等而做出區隔。而有區隔,自然就會有歧視,如果它們彼此的矛盾愈大,這種區隔與歧視就會更嚴重,甚至惡化成相互間的厭憎,甚至仇視。他還指出,臺灣族群沒有種族之別 卻有“準種族”的強度。
文章說,在臺灣,表面看來似乎平靜無事,但人群之間的外省人、閩南人、客家人之間的所謂“族群矛盾”卻始終長期而頑強的存在著。臺灣的“統獨”、藍綠、北南這種基本的矛盾,都是“外省——閩南”基本矛盾的延長,也有人將它稱為“外省——本省”的矛盾。
文章指出,而這種矛盾的形成,當然不是沒有原因的。1949年國民黨政權退抵臺灣,龐大的黨政軍公教都到了臺灣,差不多的位子都被占據,所謂的臺灣人當然受到擠壓,這也是“國民黨——外省人——外來政權”這種等號關系的起源。由于“外省人”有著政治權力為憑借,而且多半集中在北部都會區,自然也有極大的文化權力和優越感。這些客觀條件的存在,乃是民進黨以省籍訴求為口號,得以快速成長的原因。所謂的“二二八”、“白色恐怖”,只不過是省籍矛盾中特別突出的事例,因而被當做主要的象征工具而已。
因此,南方朔指出,臺灣的族群并沒有種族、膚色這種本質性的差別,但因過去的歷史原因,它卻有著“準種族”那樣的強度:
當民進黨在野時,它就以被迫害的臺灣人、外來政權、愛臺等做為訴求;當它執政,則大小官員幾乎泰半皆由所謂的臺灣人出任。由于族群平等這種價值在臺灣相當普遍,因而縱使民進黨的普通頭面人物,也不太敢于公開發表族群挑釁的言論,大家只是玩著影射式的族群游戲,例如陳水扁宣稱“中民眾欺侮臺灣人‘總統’”,即是省籍影射。但在民進黨的非頭面人物或激烈支持者里,詈罵外省人為“中國豬”之類的惡性言辭,倒也并不鮮見。
文章說,而國民黨方面,由于它的核心群眾多半為“外省人”,因而長期以來“外省人”都在國民黨政權內扮演著主要角色,“外省人”同時也擁有極大的文化權力,而這種情況,在過去8年民進黨執政時,“外省人”自然也多出了一份失落感,而這種失落感,后來終于能在反“臺獨”和反貪腐這些題目上找到了寄托,因而“反臺灣人”這部分遂被掩蓋。一般的有識者,由于深知族群敵對容易受到譴責,也都不敢和不會隨便去碰觸,這也就是說,盡管兩邊都有著各自的省籍情結,但多少都還能知所節制,不敢公開挑起。
文章指出,不過,上星期發生的所謂“郭冠英案”,終于讓人們體會到,省籍問題在臺灣看似平靜,其實卻仍然暗潮洶涌。
有關“郭冠英案”,自從被引爆后,臺當局“新聞局”已急召他返臺說明。“新聞局”的人事評議會認為他的說明不清,因而將其調為非主管職位,全案則送交臺當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做進一步調查。對于這種處置,民進黨當然不滿意。此案最后究竟將如何了結,仍值得注意。不過由“郭冠英案”,人們至少已能肯定一點,那就是在臺灣,至少已有一些或相當數量的“外省人”,面對臺灣意識的抬頭,已愈來愈不安,他們遂借著網絡的匿名化或用筆名來表達不滿。
南方朔認為,激進的“獨”派人士以及充滿不安全感的某些中低層“外省人”,他們的省籍情結也持續在發酵中。郭冠英案不會因為處理了郭冠英即告了結,它的發酵會在以后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