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歲末的12月17日,美國政府正式通知國會對臺軍售計劃,擬向臺灣出售兩艘佩里級護衛艦、“標槍”反坦克導彈、兩棲突擊車、“毒刺”防空導彈等設備,價值18億3千萬美元,約為人民幣118億元。
雖然這筆軍購案按照臺灣前軍方相關人士和民進黨人士的說法為不適合臺灣防衛的濫購,但聯想到三個月前的9月22日至25日,習近平主席剛剛應美國總統奧巴馬邀請,對美國進行為期4天的國事訪問,雙方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以及全球性問題上達成了四十九項共識;而在一個多月前的11月7日,海峽兩岸領導人習近平和馬英九也剛剛在新加坡實現了歷史性會面。雙方均強調了“遵守九二共識”、“和平解決爭端”等原則。
3個月的時間里,事態竟然如此急轉直下:美國對臺軍售不僅有違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精神,更一定程度會抵消習近平訪美后帶來中美關系緩和的局面;臺灣申請美國軍售,不僅有損“九二共識”精神,更不利于兩岸關系的和平與穩定。
就常規性原因來看:首先,臺灣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一方面,優越的地理位置和戰略意義賦予臺灣重要的地緣政治價值,對于注重海權的美國來講是兵家必爭之地;另一方面,國共的歷史遺留問題和中華民族的統一問題又使臺灣成為美國制衡中國的重要籌碼。
其次,對臺軍售又涉及到諸多國內政治因素背景。一方面美國國會內存在強大的保守主義,他們通常具有強烈的意識形態色彩;另一方面,軍火商和游說集團又不斷對白宮和國會施加政治壓力。
再次,對臺軍售會創造經濟利益。一方面臺灣是美國重要的海外軍火貿易客戶之一,每年會創造大量直接經濟價值;另一方面,通過軍火貿易可以拉動美國就業,減少國內失業率和增加二次消費。
最后,對臺軍售在美國國內具有法理依據。盡管中美簽署了三個聯合公報,美國承諾逐漸廢約、撤軍、禁售,但是語義模糊,缺乏對具體概念的定義,有很多漏洞可鉆。而與此相對應的是,美國國會通過的《對臺灣關系法》,以及對臺灣的六項保證,即“不設定對臺軍售的終止期限;不修改《與臺灣關系法》;不事先與大陸磋商對臺軍售;不在兩岸之間扮演調解人;不迫使臺灣與大陸談判;不正式承認大陸對臺灣的主權”卻鞏固了美國對臺軍售的法理依據。
就時代性原因來看:從上世紀八十年代直至本世紀頭十五年,我們發現盡管美國對臺軍售的原因總體上都可以歸結為常規原因,但也不可否認,每次對臺軍售的出臺也都極具時代性原因。
一方面,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發展和美國綜合國力的相對衰退,國際關系中“中美存在結構性矛盾”的結論越來越為人認可,例如2015年,中美在眾多領域內存在競爭乃至可控范圍內的沖突是不爭的事實。
另一方面,中國自新一屆政府執政以來,相繼提出要構建“中美新型大國關系”;對外政策要“奮發有為”;對俄羅斯奉行“結伴不結盟”的外交戰略等等,這些都加深了美國對中國的戰略誤解,有降低中美之間戰略互信的風險。因此奧巴馬此次對臺軍售,與其說是一次政治投機,不如說是一次戰略試探。戰略試探是指:第一,試探中國“積極進取,奮發有為”的外交政策是否代表中國外交走向強硬立場,并最終成為國際體系中的強修正主義國家;第二,試探中國在“習馬會”后,是否急迫地想解決臺灣問題;第三,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展示美國仍然敢于觸碰中國的“核心利益”,表明美國維護其既定的臺海戰略之決心。
本次對臺軍售,美國在中東既面臨復雜的反恐局勢,又面臨著與俄羅斯在敘利亞的地緣博弈的情況;加之近期中美在南海又產生摩擦。在多一亂不如少一事的情況下,出于投機目的選擇此刻對中國采取挑釁行為顯然是不明智的。
中國的應對措施
臺海問題是中美關系最核心的問題之一,此次對臺軍售又發生在一個特殊的時間節點:習奧會、習馬會結束不久;奧巴馬、馬英九任期屆滿;臺灣選舉前期的島內綠營實力大漲等等。這都為此次對臺軍售增加了變數。既面臨著復雜的國際形勢以及中美的結構性矛盾,又面臨著不可退讓難以妥協的核心利益,中國又該如何應對美國此種充滿著多元交織考量的對臺軍售戰略?
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角度而言,中國既要具有戰略忍耐力又要兼具戰略還擊力,具體而言可采取“分而治之,斗而不破,軟硬兼施,標本兼治”的策略。“分而治之”是指對美國、臺灣要采取不同的方式,不將美國和臺灣綁在一輛戰車上。即重點在譴責美國,盡可能不刺激臺灣。隨著兩岸軍事實力差距的日益擴大,美國對臺軍售的作用也在日益減弱。“斗而不破”是指對中美關系和臺海關系而言。美國對臺軍售盡管侵犯到中國的核心利益,但是中國目前對臺灣政策應堅守以九二共識為底線,對美也應堅持適度的戰略嚇阻為宜。相反如果貿然斷絕與美國進行包括軍事方面在內的各種交流,對中國來講弊大于利。同理,即使2016年大選后民進黨執掌臺灣,大陸也應該盡可能強化與其交流、溝通和對話的能力,盡力阻止其走上臺獨之路。不因為藍綠之爭而損害兩岸關系。
“軟硬兼施”是指面對美國中國既要秉持堅定的立場,即堅決維護國家統一;又要采取靈活的手段,既斗爭,又妥協。
面對臺灣,中國一方面要加強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營造和平統一的氛圍;另一方面又要發展軍力,決不可承諾放棄武力解決臺灣問題。“標本兼治”是指面對美國,從“標”上,要予以強烈的政治壓力,對待其軍火企業要予以嚴厲制裁;在“本”上,要建立中美戰略深層次的互信,避免“修昔底德陷阱”,重新構建國家身份觀,“不沖突,不對抗,平等協作,互利共贏”,繼續積極游說美國與我建立中美新型大國關系;而對臺灣,“標”指的是要通過經濟文化溝通使臺灣相信兩岸和平統一的可能性放棄購買美國軍火,相信大陸的政治誠意;“本”指的是積極穩妥早日實現海峽兩岸的統一,從根本上解決對臺軍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