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殲-20戰斗機
人民網北京10月20日電 (邱越)10月17日下午,2012號殲-20戰斗機從成都飛往西安試飛中心執行定型試飛任務,此次轉場至試飛中心后,將共有4架殲-20執行相關試飛任務。軍事專家尹卓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殲-20要裝備部隊大概還需三到五年的時間,軍事專家杜文龍認為,若能夠多架樣機分散實驗任務,這個周期將進一步縮短。
報道稱,一款新型飛機的研發試飛需要經歷三個階段:工程試飛階段、定型試飛階段、武器打靶試驗階段。飛機在定型試飛階段要對研制之初所設定的所有戰術技術指標進行檢驗,只有達到了軍方同意的設計標準,飛機才可以最終定型,然后進行小批量、大批量的生產,最終裝備部隊。
據尹卓介紹,定型試飛要對飛機整個的飛控系統和綜合航電系統進行測試,飛控系統的測試包括整個飛行包線的檢驗,如飛機最高的飛行高度、超低空飛行時的性能、最大速度、最低速度、以及失速速度等,綜合航電系統的檢測包括對雷達、通信系統等進行測試,并對與飛機配套的武器進行檢驗。
“飛機如果能夠順利通過前兩個階段的試飛,確定飛行包線沒有問題,極限飛行性能沒有問題,就馬上就可以轉入武器試驗。”杜文龍說,武器試驗第一步是要進行兼容試驗,由于殲-20所攜帶的彈藥都是剛剛研制、甚至正在研制的新型彈藥,這些武器裝備的外部尺寸能否和隱形彈倉吻合、能否與掛架吻合都要通過兼容試驗要確定的,“若無法與飛機掛架進行匹配,就算彈藥性能再好,也無法使用。”
第二步是等重量、全尺寸的靶彈投擲試驗,如在進行全尺寸投射或發射的過程中,會否出現異常情況?飛機在翻滾或處于其他異常姿態時,能否點火并發起攻擊?若靶彈投擲試驗順利通過,就可以進入第三步實彈打靶階段,“此時才能說該飛機形成了一定的作戰能力。”杜文龍如是說。
尹卓表示,試飛所要檢測的不僅僅是殲-20本身,而是整個武器系統,包括檢測飛機與武器系統的交聯、與預警機以及其他作戰飛機的匹配、與地面指揮所的溝通、所攜帶的武器與航電系統的匹配、雷達與導彈的匹配、雷達對隱形飛機和大中小型飛機的探測性能、飛機在格斗中格斗彈能否發射、能否在格斗中捕捉目標、同時變軸向發射等等。
尹卓認為,殲-20距離裝備部隊大概還需要三到五年的時間,“今后如果能夠多架樣機分散試驗,整個的試驗周期會進一步縮短,效果也會進一步提高,距離形成戰斗力的目標就會越來越近。”杜文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