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海權益的訴求和解決,一些利益相關方存在爭議。
中國對南海所有島礁進行官方訴求,始于上世紀。1947年,我國劃出“十一段斷續線”(后減為九段),對南海諸島全面訴求。斷續線的意思:第一,不是領海線。國際法當時規定3海里領海,此外即公海,“十一段線”意指我方一側所有島礁屬于中國。第二,我國擁有南海諸島各自的領海。第三,對南海其余海洋區域以及海洋與海床物質的歸屬,中國政府當時未予訴求。
1958年,國際法做出調整,領海擴為12海里。鑒于海權源于陸權,我國政府明確我國的領海源于中國大陸、臺澎金馬以及南海諸島這些瀕海陸區,言明臺海區域除了大陸與臺灣相向的各自12海里外,其余水域屬公海。
1982年,我國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接受了沿海國陸地往海洋方向伸展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與公海劃分原則,也因此獲得此前不曾擁有的在中國大陸架專屬經濟區的特殊權益。與此同時,南海“九段線”圈圍水域與其他南海國家的大陸架專屬經濟區普遍發生重疊。隨著南海資源競爭的激化,各利益相關方的矛盾擴大與深化勢在難免。就中國主張的對南海全部島礁的領有權,我國的相關鄰國曾或予接受、或不持異議,越南和菲律賓對此再清楚不過。
美國表示它在南海問題上不持立場,這是不正確的。作為世界首號大國,它既不該沒有立場搞夾帶私心的平衡,更不該有錯誤立場。正確的立場是要求越菲回到它們曾經分別不訴求南沙、西沙群島以及黃巖島的傳統立場,并退回到越南曾經反復表示的南沙與西沙群島屬于中國的正確立場。這樣,關于南海諸島的爭議就將立刻消失。這是一個負責任的超級大國應該持有的立場。但是,美國從過去不挑戰中國的立場,到現在要求各方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并對此予以法律化制約,實質就是在越南食言并以武力侵奪部分中國島礁之后,剝奪中國以包括非和平手段在內的一切方式保護我島礁國土的權利。
如今,我國政府明確表示不訴求全部南海,我國的南海權益應該是:相關領海、大陸架專屬經濟區、諸島以及周圍水域、對于其他水域的權益。對前兩項,國際法給予了明確的權益界定,基本是排他的,各方沒有嚴重的原則性爭議。對后兩項,存有爭議,譬如“諸島周圍水域”的“周圍”界定,對在上述重疊區的權益分配等。美國不是這些爭議的當事方,它所強調國際水域的自由航行權,也涉及中國的重大國家利益。美國在我國專屬經濟區對我抵近偵察明顯損害我國安全,沒有任何正當性,昭顯其雙重自私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