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KAI軍事網站4月26日發表文章對“梟龍”與殲-10兩型中國先進戰機進行了性能分析。文章認為,雖然殲-10看似更加先進,曝光率也更高,但至今依然不能稱為一型成熟可靠的戰機。“梟龍”在外銷巴基斯坦后,得以獲得西方技術進行改進與晚上,性能獲得明顯提升,因此現階段該型戰機可能較殲十更加適合裝備中國空軍。
文章稱,作為中國第一種國產第三代戰機,殲-10自面世以來就受到了廣泛的關注。雖然隨著最近“瓦良格”號航母和殲-20戰機的面世,外界對殲-10的關注程度有所降低。但是,殲-10毫無疑問依然是中國軍隊中的明星武器。而殲-10自服役至今,除了在影視作品中出現以外,并未參加中國國內以及國際的任何一次大規模軍演,這表明殲-10戰機可能尚未完全成熟,這對于急需先進裝備的中國空軍而言無疑是個壞消息。因此,文章認為,現階段主要用于出口的“梟龍”戰機可能更適合現階段中國空軍的需要。
首先,現在普遍接受的一個觀點是,“梟龍”戰機性能要低于殲-10戰機的說法是值得商榷的。從性能定位上講,兩種戰機并無不同,都是作為輕型對地攻擊機設計的。不同之處在于,“梟龍”用于出口,因此受制于成本,采用了相對低檔的技術裝備。而殲-10作為現階段中國空軍的自用機型,在成本上所受限制不多,因此技術水平相應較高。但是如果將兩型戰機與美軍的同類裝備F-16戰機進行比較就會發現,殲-10雖然相對先進,但其與梟龍并不存在太大的技術差距。原因在于,殲-10作為自用機型,可以獲得更多撥款,裝備技術水平更高的設備。而“梟龍”作為出口產品,實際生產中技術標準更高,而且在裝備外軍之后,可以更方便的獲得國際上的先進技術,對戰機整體進行改造升級。因此,不同于中國短期內無法對殲-10進行深度改升級,“梟龍”戰機作為一種初始平臺裝備其他國家后,必然會在短期內接受深度升級改進。“梟龍”戰機的性能必然會追上乃至超越殲-10戰機。因此,中國空軍如果選擇“梟龍”并不意味著整體作戰能力的倒退。
其次,無論是“梟龍”戰機還是殲-10戰機,除了發動機還在使用俄制裝備以外,整體上已經看不到俄制戰機的影子。而中國在這種“去俄化”的過程中,對外軍售方式也逐漸向西方尤其是歐洲模式靠攏。不同于俄羅斯出口自用裝備“猴型簡化版”的做法,歐洲主要國家在軍售過程中,大多出口剛剛研制成功尚未裝備本國軍隊的先進裝備。這種做法一方面以高科技含量吸引客戶贏得訂單,一方面以出口裝備在國外使用經驗為依據改進裝備。等裝備完全成熟之后,再裝備本國軍隊。中國主要的武器出口國如巴基斯坦、埃及等國不僅與中國關系良好,而且本國生產的裝備在短時間內不可能在國際軍售市場上與中國裝備產生競爭。另外,這些國家與西方關系良好,能更方便的引進西方先進技術,也為中國接觸新技術提供了新的渠道。因此,中國現階段出口給巴基斯坦的“梟龍”戰機雖然裝備了全套的國產火控武器系統,但已有消息稱,巴基斯坦將采購法國空空導彈與意大利雷達用以改進升級“梟龍”戰機。而中國與巴基斯坦的良好關系也決定了,中國不僅必然會參與到“梟龍”戰機在巴基斯坦的整個改進升級計劃,同時,也有機會充分接觸吸收巴基斯坦引進的先進技術。因此,在整個“梟龍”戰機的發展過程中,中國不僅可以利用國外資金減少自身投入,而且發展前景和發展深度,都要優于殲-10戰機。
第三,文章認為,兩型戰機在機體尺寸上并不存在很大差異,在中國空軍已經裝備了蘇-27一類遠程重型戰斗機且暫無需太多遠程奔襲任務的情況下,輕型戰機本來不長的航程并不算缺點。而作為巴基斯坦空軍未來主力裝備的“梟龍”戰機,毫無疑問會在列裝部隊后很快用于實戰。因此,無論是實戰經驗,可維護性,還是武備種類和掛載方案,“梟龍”戰機都必然走在殲-10戰機前面。而殲-10戰機作為一種成本較高,關鍵技術長期面臨瓶頸,技術并不領先的裝備,日后必然會被類似“梟龍”戰機這種性價比更高的裝備取代。
最后,文章認為,雖然“梟龍”戰機相對殲-10戰機更為優秀,但大量裝備“梟龍”戰機對中國空軍來說,同樣是無奈的選擇。因為當今中國空軍面對的最大問題并不是應該裝備何種戰機,而是戰機類型雖多但無法形成協同作戰體系。世界主要強國的空軍幾乎都以重型、輕型戰機搭配組成。美軍是F-15戰機搭配F-16戰機,俄軍是蘇-27戰機搭配米格-29戰機。即使實力不及中國的印度也建立了類似俄國的搭配方式。而中國現階段卻沒有一型可以大規模自行生產且性能先進可靠的第三代戰機。個別先進裝備只能集中使用,不同類型戰機之間的搭配更無從談起。因此,無論是殲-20戰機的試飛,還是更多傳聞中的新型戰機,對于中國空軍來說,其意義都遠不及空軍整體水平的整合與提高。(編譯:春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