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24日發(fā)表資深媒體人彭蕙仙的評論指出,臺灣社會的問題就是“對壞人太好、對好人太壞”。陳水扁能享受“小區(qū)職能治療”,海闊天空趴趴走;讓重罪犯免除極刑的“有教化可能”,就是不公不義的代表,而其源頭則是臺灣虛偽、卸責、和稀泥的醬缸文化。做錯事的人不必付出對等的代價,如何匡正邪惡?這是臺灣沉淪的開始。
評論摘編如下:
最近臺灣有2句話很受關注。針對此刻在保外就醫(yī)的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陳水扁,臺中監(jiān)獄以“小區(qū)職能治療”為由,核準其五花八門的活動;針對重大刑案犯罪者,臺灣地方“法官”以一句“有教化可能”,免除其死刑。這兩句話背后的潛臺詞很類似,就是主事者借此表達“別煩我了,就這么決定了”,直接造成的影響就是對“法治”與正義的嚴重侵害。
陳水扁于2008年被收押后,就與整個臺灣“司法”體系展開了一連串的“斗法”,目的很清楚也很簡單,就是“不要被關”。從外傳形同廢人、包尿布到自殺,從戒護就醫(yī)到多次申請保外就醫(yī),他終于在2015年初如愿。此后,每次保外就醫(yī)延展的申請都只是個形式而已,總之,陳水扁不必再回監(jiān)服刑,似乎已成“司法”與政治的基本默契。
根據臺灣“保外醫(yī)治受刑人管理規(guī)則”第3條第6款規(guī)定,保外就醫(yī)期間,“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yè)所必須外,未經監(jiān)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因此,陳水扁民間醫(yī)療小組召集人柯文哲勸他:“出獄之后就不要再碰政治”;臺中監(jiān)獄在則耳提面命、提醒陳水扁“要有個病人的樣子”,保外期間不得從事與政治相關的活動。陳水扁當然不可能乖乖聽話。于是,“小區(qū)職能治療”就上場了。
陳水扁過去所參加的各種政治活動,要稱之為“小區(qū)職能治療”,恐怕是有點勉強;更何況目前他仍是受刑人的身分,公開接受粉絲的致敬,甚至發(fā)表錄像演講,這些行徑都早已跨越紅線,但蔡當局顯然也只能唾面自干,誰叫這些活動統(tǒng)統(tǒng)叫做有益病情的“小區(qū)職能治療”呢。
雖然臺灣還沒有正式“廢除死刑”,不過,從“法院”的判決來看,已庶幾無差,因為那些罪大惡極之人如今已有了一個護身符,叫做“有教化可能”。犯下八里雙尸命案的謝依涵,因為說了一句:“如果輪回與地獄真的存在,我會到那里去補償我的罪。”被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免死金牌發(fā)功。
“有教化可能”連準死刑犯都能朗朗上口。犯下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的王景玉數(shù)度向法官自陳“有教化可能”,請求免死;目前一審判他無期徒刑。
有人說,臺灣社會的問題就是“對壞人太好、對好人太壞”。陳水扁能享受“小區(qū)職能治療”,海闊天空趴趴走;讓重罪犯免除極刑的“有教化可能”,就是不公不義的代表,而其源頭則是臺灣虛偽、卸責、和稀泥的醬缸文化。做錯事的人不必付出對等的代價,如何匡正邪惡?這是臺灣沉淪的開始。(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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